社会的法律
《社会的法律》共有十二章,在第一章“法律理论的基本状况”中,卢曼首先分析了迄今为止法律理论的发展和近代以来各种法学理论的大致倾向和不足之处。接着他概述了自己既有别于把社会学所应用的理论搬到法律上的一般流行的法律社会学,又不同于一般系统论的系统论法律社会学理论的要点。在第二到十一章中,他分别从法律运作自成一体性、法律的功能等各个方面详细论述了迄今为止各种法律理论以及他自己对社会的法律这一特殊社会现象的认识。在最后一章“社会和社会的法律”中,他着重论述了现代社会出现的问题以及由此可能对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带来的后果。
郑伊倩,教授,中共中央党校文史部外语教研室主任。译著有:《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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