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汉赋校注(上下)
本书收录汉赋九十一家(含一位无名氏作者),有赋三百一十九篇,其中可以判定为完篇或基本完篇者约一百篇,存目者三十九篇,余为残篇。
本书作为断代文体总集,所收作家以建安二十四年(公元二一九年)为限,凡此后还在世者不收。各作家按时代先后排列,生年失考者,一般以卒年为據,生卒年不详者,参考亲属、仕宦关系。
何谓汉赋,研究者或有不同的界说,本书作为断代文体总集,不能不对收入的作品有所限制,收录作品的取舍标准可参阅本书附录三《全汉赋·前言》的说明。一作家之下,先列以[赋]名篇者,后列其他,同类之内,先列完整者,后列残篇、存目。
所據底本、校本,在每篇校注[一]中交代,以后一般用简称。
凡经见原书称[某书作某]、[某日某],凡转见者均称[某谓某日某]、[某引某谓某]等。
《文选》、《古文苑》作校本,凡称[《文选》作某]、[《...
本书收录汉赋九十一家(含一位无名氏作者),有赋三百一十九篇,其中可以判定为完篇或基本完篇者约一百篇,存目者三十九篇,余为残篇。
本书作为断代文体总集,所收作家以建安二十四年(公元二一九年)为限,凡此后还在世者不收。各作家按时代先后排列,生年失考者,一般以卒年为據,生卒年不详者,参考亲属、仕宦关系。
何谓汉赋,研究者或有不同的界说,本书作为断代文体总集,不能不对收入的作品有所限制,收录作品的取舍标准可参阅本书附录三《全汉赋·前言》的说明。一作家之下,先列以[赋]名篇者,后列其他,同类之内,先列完整者,后列残篇、存目。
所據底本、校本,在每篇校注[一]中交代,以后一般用简称。
凡经见原书称[某书作某]、[某日某],凡转见者均称[某谓某日某]、[某引某谓某]等。
《文选》、《古文苑》作校本,凡称[《文选》作某]、[《古文苑》作某]者,指各版本同,否则分举各版本。
今见《文选》五臣本与六臣本中之五臣非同一本。六臣本中之五臣与所见五臣本不同者以[六臣本谓五臣作某]别之。
本书编写体例为:作者介绍、原文、校注、 历代赋评。存目者仍出篇名。历代赋评所收为古代赋评,无赋评或暂未能发现赋评者不出此目。
语词注释力求简明,典故、地理沿革、名物制度和风俗习惯的说明力求准确,必要注时出处,地名、地理位置都注之现在的名称,以便对照。难字注音用汉语拼音,再加同音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