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姆斯与百年中西法学

联合创作 · 2023-09-14 23:35

「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Jr.)

全面勾勒霍姆斯「法律之道」,探寻现代中西法学源流

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Jr., 1841–1935)是美国著名法学家,也是近代美国最具影响力的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之一。作为「法律实用主义的教父和现实主义的开创者」,霍姆斯简洁精辟的司法观点,以及对普通法理论、公民权利和宪法原则等方面的见解,一百多年来对中西法学家及法律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例如,1930 年代,中国法学者吴经熊便利用霍姆斯的丛林观点,打造中华民国的宪法草案。

本书从不同角度切入,勾勒霍姆斯法律思想的轮廓。除了探讨霍姆斯思想的理论来源及主题,还揭示霍姆斯与普通法传统、宪法权利观、萨维尼占有论、法律现实主义、新实用主义等法律思想的关联。本书不但代表中国学者对霍姆...

「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Jr.)

全面勾勒霍姆斯「法律之道」,探寻现代中西法学源流

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Jr., 1841–1935)是美国著名法学家,也是近代美国最具影响力的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之一。作为「法律实用主义的教父和现实主义的开创者」,霍姆斯简洁精辟的司法观点,以及对普通法理论、公民权利和宪法原则等方面的见解,一百多年来对中西法学家及法律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例如,1930 年代,中国法学者吴经熊便利用霍姆斯的丛林观点,打造中华民国的宪法草案。

本书从不同角度切入,勾勒霍姆斯法律思想的轮廓。除了探讨霍姆斯思想的理论来源及主题,还揭示霍姆斯与普通法传统、宪法权利观、萨维尼占有论、法律现实主义、新实用主义等法律思想的关联。本书不但代表中国学者对霍姆斯思想的最新见解,而且对美国法律思想史乃至法理学史研究,也极具启发作用。

------------

霍姆斯大法官是19 世纪美国法学界的主要人物之一,本书探讨了他对20 世纪西方和中国法学思想及法学方法的深远影响。霍姆斯的思想和他对于普通法传统的分析绝不过时,他的睿智和洞见历久犹新,对我们了解今天的中西法律现象和司法实践,极具启发性。

──陈弘毅(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霍姆斯作为「伟大异议者」的法官,是美国现实主义法学的开路人。他的名言──「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在世界法学界广为传颂。他与自然法学、历史法学和法律形式主义进行的批判性对话,颇多真知灼见,影响深远。吴经熊与他的学术交流,也留下一段佳话。本书从各个角度论述了霍姆斯的法学思想,代表了汉语世界本领域的最高水平。

──高鸿钧(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会长)

本书博采众长,从不同视角、不同面向深度解读一位传奇法律人既丰富多彩又颇具争议的「法律之道」,融合细致的梳理与审慎的辩驳为一体,提升了延续百年的中国「霍姆斯学」的境界和格局。

──李秀清(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中国学界对于霍姆斯并不陌生,本书体现了内地与海外学者对霍姆斯法律思想的最新研究成果。本书作者治学认真,视角有异,议论则往往「别开生面」。通过阅读本书,读者一定会有所获益。

──吴玉章(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会长)

苏基朗,澳洲国立大学哲学博士,现任澳门大学历史学讲座教授、人文社科高等研究院代院长、法学院礼聘教授等职。研究兴趣包括中国法制史、比较法律思想史和商业史等跨学科领域。

於兴中,哈佛大学法学博士,现任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王氏中国法讲席教授、杭州师范大学特聘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律与社会理论、法律文化等。

苏寿富美,多伦多大学哲学博士,现为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访问学者。相关研究兴趣包括比较法律文化史和比较企业史等。

浏览 4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编辑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编辑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