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国文正公文集卷第三十七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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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13:27

温国文正公文集卷第三十七

章奏二十二

王广渊第三劄子

髙居简第二劄子

髙居简第三劄子

封事劄子

髙居简第四劄子

郭昭选劄子

帖黄

髙居简第五劄子

王中正第一劄子

辞赐金第一劄子

纳赐金劄子

王中正第二劄子

王中正第三劄子

石椁劄子

王广渊第三劄子

臣前两次上言王广渊倾巧奸邪,乞尽夺去职名,与逺地监当。近闻夲人带职知齐州,仍赐章服,如此乃是赏之,非黜之也。向使广渊自改京官以来,谨身守分,不为奸謟,以至今日,不过作第二任通判,今所得乃如此,岂可谓为奸謟无益哉?孔子称,唯噐与名,不可以假人。今之章服,所谓器也;职名,所谓名也,二者皆无用之物,然而天下贵之者,为其非贤材则不能得之故也。唐宣宗重惜章服,不轻以与人,有司制绯紫衣以备赐与,经年不用三两领,故当时服绯紫者,人以为贵。夫名器者,譬如珠玉,若使之易得,如瓦砾尚安足贵乎?近歳两次覃恩,服绯紫者。巳为泛滥。今又如陈铸王广渊軰皆赐章服。是使今后受赐服者。皆以为耻。不以为荣也。且陛下使广渊出补外官者。必巳知其奸邪之迹也。今又复以职名章服宠之。是劝人使効广渊所为也。臣窃恐非国家之福。伏望圣断。依臣前奏。尽夺去广渊职名,并此来章服,与逺地监当,使赏善训恶,皦然明白。取进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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