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坟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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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10:38

汝坟

论曰:序言妇人能闵其君子。君子,谓周南之大夫,以国事勤劳于外者。然则所谓妇人者,大夫之妻也。如郑氏之说,伐薪非妇人之事。意谓此妇人不冝伐薪而令伐薪;如君子之贤,不宜处勤劳而令处勤劳。其意如此,乃是直谓周南大夫之妻自出伐薪尔。为国者必有尊卑之别。大夫之妻自伐薪,虽古今不同,其必不然,理不待论,则郑说之失可知矣。矧贤者固当勤劳于国,而反谓非其事,则又违勉之以正之言也。郑氏又以王室如毁,父母孔迩,谓纣为酷暴君子,避此勤劳之事,或时得罪,则害及父母。不惟诗文本无此意,且君子所勤者,周南之事尔。纣虽虐刑,必不为周诛避事之臣,兹理亦有所不通矣。

本义曰:周南大夫之妻出见循汝水之坟以伐薪者,为劳役之事。念已君子以国事奔走于外者,其勤劳亦可知。思之欲见,如饥者之思食尔。其下章云既见君子,不我遐弃者,谓君子以事毕来归,虽不我逺去,我亦不敢偷安其私,故卒章则复勉之云:鱼劳则尾赤。今王室酷烈,如火之将焚。纣虽如此,而周南父母之邦,自当宣力勤其国事,以圗安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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