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已

轻识古籍

2024-02-05 17:03

为已

问:为已之甚而至于绝物者,此杨朱之制行也,孟子以为不义。兼爱之甚而至于丧我者,此墨翟之制行也,孟子以为不仁。外不至于绝物,内不至于丧我,䖏乎二者之间,确然守之而不移者,此子莫之制行也,孟子以为害道。夫士之择术,盖亦可谓难矣。兼爱者谓之不仁,为已者谓之不义,处乎二者之间,自以为淂之矣,而又谓之害道,然则如之何而可乎?必外此三者而后可以为道乎?抑所以谓之道者,亦不离于此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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