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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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11:30
十四
三五一都三个字,古今明者实然稀。
叶士表曰:三五,十五也,一者,言三五归于一处也。○袁公辅曰:三者,木也,为离女朱汞。一者,水也,为坎男白金。五者,土也,为中宫戊己之位。易曰:三五与一夭地精,参同契曰:本之但二物兮末之为三五,三五并为一兮都集应二所是也。关子明易传曰:阴阳三五者,阳三阴二,相参成五,皆始生于先天一炁之中也。
东三南二同成五,北一西方四共之,戊己自居生数五,三家相见结婴儿。
叶士表曰:木数三,火数二,一五也;金数四,水数一,二五也,土数五,三五也。三五归一则结而成丹。婴儿,言纯阳也。○无名子曰:龙属木,木数三,居东,木能生火,故龙之弦气属火。火数二,居南,二物同元,故三与二合而成一五。虎属金,金数四,居西,金能生水,故虎之弦气属水。水数一,居北,二物同宫,故四与一合而成二五。二五交于戊己中宫,属土,土数五,是成三五也,三五合而成丹。丹者,一也。此三者结成婴儿,实希有也。
婴儿是一含真炁,十月胎圆入圣基。
叶士表曰:五行聚于此处成丹,如子在胞胎,数足成形也。超凡入圣,此为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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