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兖州府滕县知县特赠太仆寺少?姫公墓志铭

共 1296字,需浏览 3分钟

 ·

2024-02-06 20:04

山东兖州府滕县知县特赠太仆寺少?姫公墓志铭

天启二年五月,白莲贼陷滕县,知县事姫公死之。九月,贼平,公之父收尸反葬,盖六月而后殓。抚臣赵彦上其事, 诏赠太仆寺少?,有司立祠,春秋祭祀。给其父母诰命,䕃一子入监。四年二月,归葬于州西郭之北。后十四年,崇祯戊寅,任子琨,官?部河南司主事,奉 熹宗朝诏,令所司覆奏?牍及黄谕德景昉所撰行状,谒谦益于请室,而请志其墓。谨按

公讳文胤,字士昌,西安府华州人也。生于万历壬午之三月癸卯。以春秋举于鄕,六上春官,乃以禄养谒选。年四十有二。其莅滕,壬戌四月下旬也。奔走叅谒,未遑视事。居三日而难作。当是时,滕民什九从贼。公徒步呌号。从兵登陴不满三百人。比贼至,才数十人耳。问民何以从贼。则曰。祸繇董二。董二者,延绥巡抚某之子也。公登城呼贼而告之曰。若等皆吾民。以董二故,铤而走贼。吾执董二。穷治其罪。以伸若?。而赦若等。复为良民。其可乎。公长身赤靣,须髥奋张,两门牙如施丹雘,乗墉大呼,声殷殷动楼橹。贼望见以为神人,讙呼罗拜。俄而箭发于西隅,二贼毙焉。视之,则延绥沙柳簳也。贼愤盈肉薄而上。遂不可御。五月之十八日也,公绯衣坐堂上,嚼齿骂贼。贼前搏公,裂其冠裳,以银铛锁之。公大骂:胡不速杀我!贼顾不忍。越三日,不食,贼劝之食,不可;劝之去,又不可。为诗八章,书于屋壁,以县印遗状付门子魏显炤僮守务,北向再拜,自缢而死。二十一日之夕也,显炤乞棺于贼,不许;乞布裹尸,许之。遂瘗于官署之池侧,公父所从收公尸也。贼考掠显炤索印,显炤以印予父国臣,以遗状予妻之父高登士。及守务反而骂贼死之。 诏䘏公也,幷录显炤守务,复其家。而董二者城陷遁去,其后卒以贿免。呜呼!公以视事三日之官,守巷无居人之邑,率数十孑遗之民,抗数万,方张之宼。城之未陷也,可以去而弗去;贼之劝行也,可以走而弗走。绝百可幸生之涂,而定一死无复之之计,用以明示天下后世,无破城不死之县令,无陷贼不死之臣子,公之自处审矣。致命遂志,忠也;无沗所生,孝也;明耻教战,仁也。是公之三大节也。 熹庙之诏,亦有三善焉:旌不逾,时也,功不滥叙也,䘏不下遗也。终天启之世,莲妖灭,蜀宼平,而奴孽不内躏者,复滕之赏,足以劝也。若董二之佚罚,则有司之过也。余故牵连书之,无使其求名不得焉尔。

公世为华州人,曾祖讳伸,祖讳夏,皆有隐德。父讳箓,增广生员,倜傥负大节,有声关中。先后娶四妇,生五男子、三女子,与公皆异母而同仁均爱,家门无闲,人以为难。公妻杜氏,生三子,长琨,次瑅、次璟。琨服官廉辨,慷慨厉节,能继公之志者也。铭曰:公逾弱冠兮初歌鹿鸣,梦一伟人兮,绯袍靣頳。

曰余同姓兮,周之宗盟。要公汴桥兮,前期却迎。

公之之滕兮,汴冰砯砰。瞻彼季路兮,庙貌孔明。

高冠佩剑兮,俨如平生。廻车伏轼兮,流涕怔营。

曾未信宿兮,宼盗抢攘,食焉不辟兮,死而结缨。

天?完节兮,如射隽正。季冬赠梦兮叶彼大贞,

匪妖匪噩兮受命穆淸。天门詄荡兮乗风上征,

扈从 先皇兮雷车霓旌,蚩尤前驱兮玄武后行。

馘奴荡宼兮汛扫欃枪。报命 帝所兮旗旐央央,

河、渭抱萦兮太华削成,高坟岿然兮配此令名,

忠臣孝子兮请视斯铭。

浏览 2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