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本第十一

2024-02-04 14:16

立本第十一

凡用兵胜有三等,若兵未起则错法,错法而俗成而用。具此三者,必行于境内,而后兵可出也。行三者有二势:一曰辅法而法行,二曰举必得而法立。故恃其众者谓之葺,恃其福备饰者谓之巧,恃誉目者谓之诈。此三者恃一因其兵可禽也。故曰:强者必刚鬭其意,鬭则力尽,力尽则备,是故无敌于海内。治行则货积,货积则赏能重矣。赏一则爵尊,爵尊则赏能利矣。故曰:兵生于治而异俗生于法而万转过。势本于心而餙于备势三者有论,故强可立也。是以强者必治,治者必强;富者必治,治者必富;强者必富,富者必强。故曰:治强之道三,论其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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