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梁举直事封回内降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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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10:19

论梁举直事封回内降劄子

臣勘㑹本府见勘内臣梁举直公事,两曽执奏,三准内降,特与放罪。臣伏见近年权幸之臣,多是公然作过,不畏宪法,恃干求内降,紊乱纪纲,所以前后臣寮,累具论述。陛下特降明诏,许承受官司执奏,不得施行,布告天下,著为信令。今梁举直累烦睿听,干求不巳,本府遵依前后诏勑,再具执奏,未许公行。伏以曲庇小臣,挠屈国法,自前世帝王,苟有如此等事,史?书之,以著人君之过失。今梁举直不欲受过于其身,宁彰陛下之过于中外。举直此罪,重于元犯之罪。今纵未能法外重行,以戒小人干求内降者,其元犯本罪,岂可曲恕?举直苟为爱身之计,不思爱君之心,乃是小人全无知识尔。如臣忝被恩宠,列于侍御,职在献纳,合思禆?,岂可阿意顺㫖,为陛下曲法庇纵小臣,以彰圣君之失?其内降,臣更不敢下司,谨具状缴连进纳。今取进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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