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君吏欲刑戮举事法第十五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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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2-04

占君吏欲刑戮举事法第十五

人君及部吏欲得行刑,推问当事时,无令天一吉神将,及王相之气临今日之辰。吉神者,谓功曹、胜光、传送、神后、大小吉也。吉将者,谓天一、六合、青龙、太常、太阴、天后也。皆不可使临今日之辰,与辰之阴。又辰阴上之神,不可使克。人年上神克人年上神,必还害身也。

假令人年立未,太冲临之今日之辰巳也。大吉临巳,大吉。阴在丑,从魁加丑,此为阴上之神克人年上神。法行此事,吉神将及王相气临今日之辰,与辰之阴上神贼人年上神,谓从魁克太冲也。殃及后嗣,害子孙,人年,谓人君及部吏之会也。他效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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