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

轻识古籍

2024-02-05 11:31

二十四

木生于火本藏锋,不会钻研莫强攻。祸发只因斯害己,要须制伏觅金翁。

叶士表曰:此言自铅取汞也。汞藏铅中不见其形,如火生于木,不见其明也。若不得抽添之法,莫强攻取,恐有害也。盖祸患之发,縁火候不愼,要须得金母在内,然后汞见铅伏,若无其主汞复何求。○袁公辅曰:木中生火,盖木得火而旺,为木之精魂,本以藏其锐,不欲发见于外,茍有所动,则反为木之所焚矣。阴符经曰:火生于木,祸发必尅;奸生于国,时动必溃。知之修炼,谓之圣人。欲得木之镇静,须假金以伐之。参同契曰:金伐木荣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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