斋竟奏表法第十二

轻识古籍

2024-02-05 02:56

斋竟奏表法第十二

授经之时,当取斋限之后,平旦朝礼,行道竟,未可言功,复炉。师仍向北,更三捻香,捻香竟,还东伏,仍小坐,斋官五保,犹向西,同小坐,受经之身,就师之南,向北而伏,师鸣鼓三十六通,读表如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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