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内勘别宅妇女事状

轻识古籍

2024-02-04 19:58

论内勘别宅妇女事状

右件妇女事缘卑䙝,纵两县检括,有所阿容,即愿宣付宪司,紏摘其罪。今便收?人内,别加推逐。道路有云,何急于此?若在外勘当,虑以相寛,其余法狱,岂皆应就内,始可以杜其请托,方益威严,便是法不肃而吏不惧,其弊尤重于别宅者也。昔汉丞相府尚不按吏,诚以务在尊崇,体不可失,况天子中禁,而有此名,丞尉极微,所缘至小,固不足以尘黩圣聴。虽在内曹,外议切切,未为得所。即有闻知,不敢不奏。谨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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