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三百五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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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06:58

明史卷三百五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总裁官总理事务经筵讲官少保兼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学士兼管吏部户部尚书事加六级张廷玉等奉

敕修

宦官二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

梁永陈矩

王安 魏忠贤

王体乾崔文升

张彝宪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李芳

穆宗朝内官监太监也。帝初立,芳以能持正见信任。初,世宗时,匠役徐杲以营造躐官工部尚书,修芦沟桥,所侵盗万计,其属冒太仆少卿、苑马卿以下职衔者以百数。隆庆元年二月,芳劾之。时杲已削官,乃下狱遣戌,尽汰其所冒冗员。又奏革上林苑监增设皂隷,减光禄岁增米盐及工部物料,以是大为同类所嫉。而是时司礼诸阉滕祥、孟冲、陈洪方有宠,争餙奇技淫巧以悦帝意,作“鳌山灯”导帝为长夜饮。芳切谏,帝不悦。祥等复媒孽子,帝遂怒,勒芳闲住。二年十一月复杖芳八十,下刑部监禁待决。尚书毛恺等言芳罪状未明,臣等莫知所坐。帝曰:“芳事朕无礼,其锢之。”芳锢,祥等益横。前司礼太监黄锦已革荫,祥辄复予之。工部尚书雷礼劾祥传造采办器物及修补坛庙乐器,多自加征,糜费巨万。工厰存留大木,斩截任意。臣礼力不能争,乞早赐罢。帝不罪祥,而令礼致仕。冲传旨下海户王印于镇抚司论戌,法司不预闻。纳肃藩辅国将军缙惯贿,越制得嗣封肃王。洪尤贪肆,内阁大臣亦有因之以进者。三人所糜国帑无算。帝享太庙,三人皆冠进贤冠,服祭服以从,爵赏辞谢与六卿埒。廷臣论劾者,太常少卿周怡以外补去,给事中石星、李己、陈吾德,御史詹仰庇,尚宝丞郑履淳皆廷杖削籍,三人各荫锦衣官至二十人,而芳独久系狱。四年甲月,刑科都给事中舒化等以热审届期请宥芳乃得释,充南京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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