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三百五 列傳第一百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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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18:06

明史卷三百五 列傳第一百九十三

總裁官總理事務經筵講官少保兼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學士兼管吏部户部尚書事加六级张廷玉等奉

敕修

宦官二

李芳 馮保

張鯨 陳增

梁永陳矩

王安 魏忠賢

王體乾崔文昇

張彝憲高起潛

王承恩 方正化

李芳

穆宗朝内官監太監也。帝初立,芳以能持正見信任。初,世宗時,匠役徐杲以營造躐官工部尚書,修蘆溝橋,所侵盜萬計,其屬冒太僕少卿、苑馬卿以下職銜者以百數。隆慶元年二月,芳劾之。時杲已削官,乃下獄遣戌,盡汰其所冒冗員。又奏革上林苑監增設皂隷,減光祿歲增米鹽及工部物料,以是大爲同類所嫉。而是時司禮諸閹滕祥、孟冲、陳洪方有寵,爭餙奇技淫巧以悦帝意,作“鰲山燈”導帝爲長夜飲。芳切諫,帝不悦。祥等復媒孽子,帝遂怒,勒芳閒住。二年十一月復杖芳八十,下刑部監禁待決。尚書毛愷等言芳罪狀未明,臣等莫知所坐。帝曰:“芳事朕無禮,其錮之。”芳錮,祥等益横。前司禮太監黄錦已革廕,祥輒復予之。工部尚書雷禮劾祥傳造採辦器物及修補壇廟樂器,多自加徵,糜費巨萬。工厰存留大木,斬截任意。臣禮力不能爭,乞早賜罷。帝不罪祥,而令禮致仕。冲傳旨下海户王印於鎭撫司論戌,法司不預聞。納肅藩輔國將軍縉慣賄,越制得嗣封肅王。洪尤貪肆,内閣大臣亦有因之以進者。三人所糜國帑無算。帝享太廟,三人皆冠進賢冠,服祭服以從,爵賞辭謝與六卿埒。廷臣論劾者,太常少卿周怡以外補去,給事中石星、李己、陳吾德,御史詹仰庇,尚寶丞鄭履淳皆廷杖削籍,三人各廕錦衣官至二十人,而芳獨久繫獄。四年甲月,刑科都給事中舒化等以熱審届期請宥芳乃得釋,充南京淨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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