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三衣法

轻识古籍

2024-02-07 06:20

舍三衣法

根本律云:若居士施衣,须为彼受,应舍旧衣。当持新者,五分律云:有比丘先所受衣不舍,更受余衣,以先所受衣净施及施人。后忆白佛,佛言:得名更受,亦名净施,亦名施人。但不舍,得?吉罗。是故应如是舍:

大德一心?!我比丘,此僧伽?是我三衣数,先受持,?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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