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欲献寳物以遗尊贵知胜吉凶法第五十二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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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15:10

占欲献寳物以遗尊贵知胜吉凶法第五十二

今日之辰王相,又欲今所遗神好辰之上神,及其所奉物类神,即见物喜,而爱敬也。

假令奉王者,以天一;诸侯,以太常;乃至令长、丞尉,以朱雀;皇后、夫人,以天后;庶人、妇女,以神后。此为诸所遗者也。

假令欲献妇女物类等,谓田宅,以胜先;谷、米、牛,以大吉;鸡、狐、犬,以天魁;豕,以登明;羊、雁、酒食,以小吉;奴婢、飞鸟、虫豸,以从魁;虎狼、野禽,以功曹;船车、貉兔,以太冲;刀兵、璧玉玃,以传送;蛟鱼、水虫,以天罡;布帛、衣服,以太常;钱财、寳物,以青龙;丝帛,以太常;布物,以神后;皮革,以白虎;田蚕,以胜先之类是也。皆不欲令所遗神,好之辰上之神将,得天空,物损而无得。若相好而受者,即蒙其福也。

假令三月辛卯日食时,从魁加辰,欲遗二千石以璧玉,功曹为太常临酉,传送为朱雀临卯,登明为青龙加午,青龙为所遗神,传送为奉物,又为辰上神,而青龙所居神好之,二千石必喜所奉物,必得福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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