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诸杀人亡命可得以否法第十七

轻识古籍

2024-02-04 15:09

占诸杀人亡命可得以否法第十七

以其杀吉时,正月辰以玄武为主日辰,又其上神有制玄武者,为得日辰。上下不制,玄武所临,为亡人。

假令二月丙申日人定时,河魁加亥,有杀人者。时登明为玄武阴临子,亡人在北方。丙上得天罡,申上得小吉,皆为土神,并克北方。能制登明法,为戊己日得。他效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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