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将仕郎守瀛州乐寿县尉任君墓志铭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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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07:55

故将仕郎守瀛州乐寿县尉任君墓志铭

南阳掾任据告予曰:据不幸始生而丧先人,养于母氏。既有知,然后审先人之未葬。顾弱且贫,力不足以襄事,危乎其不得葬也。天假其生,得吏郡县,月有廪人,以遂其初志。将以某年某月日,葬于汝州郏城之某乡某原,顾寘方石,以铭其讳氏。予闵掾艰竆,奋励以克有立,又嘉其粗能道其先之行实,故为之志云。君讳某,字某,具州清河人。治五经,尽明其章句大义,授经者几数十人。工部尚书赵公昌言召馆门下。赵公倜傥尚义节,君不専以经艺取合,特以性识敏辨,议论感慨,故始终礼异,加强记绝人。赵公尝令读道上碑,再过则能黙诵。咸平初中第,补京兆髙陵尉,再调瀛州乐夀尉,居官颇有荐其能者。景徳元年四月十一日,以疾终于官,年六十。娶朱氏,生二子,长曰希,次即掾,今为君后。铭曰:

古者士葬以逾月,传载改葬服缌者,谓葬不如礼,或墓壊而迁,非不即葬也。近代拘隂阳之说,有再世未葬者,不其酷哉!亦有力不足者,如君没四虽而始葬其嗣,非不为葢不能也。殆与前所讥者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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