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氏文集卷第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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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00:44

白氏文集卷第四十三

奏状三 凡七首

论重考科目人状

举人自代状

论重考试进士事宜状

让绢状

论左降独孤朗等状

论行营状

论姚文秀打杀妻状

论重考科目人状

今年吏部应送科目及平判人?试文书等,

右臣等奉中书门下牒称,奉进㫖,令臣等重考定闻奏者。臣等窃有?见,不敢不奏。伏以今年吏部科第,不置考官,唯遣尚书侍郎二人考试。吏部事至繁剧,考送固难精详,?送文书,未免瑕病。臣等若苦考覆,退者必多。韩臯累朝旧臣,伏料陛下不能以小事致责,臣等又以朝廷?设科目,虽限文字,其间收采,兼取人材。今吏部秖送十人,数且非广,其中更黜落,亦恐事体不弘。以臣?见,兼请不考,巳得者不妨徼幸,不得者?胜无多,贵收人材,务存大体。伏乞以臣等此状,宣付宰臣,重赐裁量,伏听进㫖。元和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重考定科目官将仕郎守尚书司门员外郎臣白居易等状奏。重考定科目官将仕郎守尚书祠部员外郎上䕶军臣李虞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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