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增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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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14:39
语增篇
传语曰:圣人忧世,深思事勤,愁扰精神,感动形体,故称尧若腊,舜若腒,桀、纣之君,垂腴尺余。
夫言圣人忧世,念人身体羸恶,不能身体肥泽,可也;言尧、舜若腊与腒,桀、纣垂腴尺余,增之也。
齐桓公云:寡人未得仲父极难;既得仲父,甚易。桓公不及尧、舜,仲父不及禹、契。桓公犹易,尧、舜反难乎?以桓公得管仲易,知尧、舜得禹、契不难。夫易则少忧,少忧则不愁,不愁则身体不臞。
舜承尧太平,尧、舜袭德,功假荒服,尧尚有忧,舜安能无事?故经曰上帝引?,谓虞舜也。舜承安继治,任贤使能,恭已无为而天下治。故孔子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而不与焉。夫不与,尚谓之臞若腒如德劣承衰,若孔子栖栖,周流应聘,身不得容,道不得行,可骨立跛附,僵仆道路乎?
纣为长夜之饮,糟丘酒池,沉湎于酒,不舎昼夜,是必以病。病则不甘饮食,不甘饮食则肥腴不得至尺。经曰:惟湛乐是从,时亦罔有克寿。魏公子无忌为长夜之饮,困毒而死。纣虽未死,冝羸臞矣。然桀纣同行,则冝同病。言其腴垂过尺余,非徒增之,又失其实矣。
传语又称纣力能索铁伸钩,抚梁易柱,言其多力也。蜚廉、恶来之徒,并幸受宠,言好?力之主,致?力之士也。
或言武王伐纣,兵不血刃。
夫以索铁伸钩之力,辅以蜚廉、恶来之徒,与周军相当,武王德虽盛,不能夺纣素所厚之心;纣虽恶,亦不失所与同行之意。虽为武王所擒时,亦冝杀伤十百人。今言不血刃,非纣多力之效,蜚廉、恶来助纣之验也。
案武王之符瑞,不过髙祖。武王有白鱼赤乌之祐,髙祖有断大虵、老妪哭于道之瑞。武王有八百诸侯之助,髙祖有天下义兵之佐。武王之相,望羊而已。髙祖之相,龙颜隆,凖项紫,美须髯,身有七十二黑子。髙祖又逃吕后于泽中,吕后輙见上有云气之验。武王不闻有此。夫相多于望羊,瑞明于鱼乌,天下义兵并来㑹汉,助彊于诸侯。武王承纣,髙祖袭秦,二世之恶,隆盛于纣。天下畔秦,冝多于殷。案髙祖伐秦,还破项羽,战场流血,暴尸万数,失军亡众,几死一再,然后得天下。用兵苦,诛乱剧,独云周兵不血刃,非其实也。言其易,可也;言不血刃,增之也。
案周取殷之时,太公隂谋之书,食小儿丹教云:亡殷兵到牧野,晨举脂烛。察武成之篇,牧野之战,血流浮杵,赤地千里。由此言之,周之取殷,与汉秦一实也。而云取殷易,兵不血刃,美武王之德,增益其实也。
凡天下之事,不可增损,考察前后,效验自列,自列,则是非之实有所定矣。世称纣力能索铁伸钩,又称武王伐之,兵不血刃。
夫以索铁伸钩之力当人,则是孟贲、夏育之匹也。以不血刃之德取人,是则三皇五帝之属也。以索铁之力,不冝受服;以不血刃之德,不冝顿兵。今称纣力,则武王德贬;誉武王则纣力少。索铁、不血刃,不得两立。殷、周之称,不得二全。不得二全,则必一非。
孔子曰:纣之不善,不若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孟子曰: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耳。以至仁伐不仁,如何其血之浮杵也!若孔子言,殆沮浮杵。若孟子之言,近不血刃。浮杵过其实,不血刃亦失其正。一圣一贤,共论一纣。轻重殊称,多少异实。
纣之恶不若王莽。纣杀比干,莽鸩平帝。纣以嗣立,莽盗汉位。杀主隆于诛臣,嗣立顺于盗位。士众所畔,冝甚于纣。汉诛王莽,兵顿昆阳,死者万数,军至渐台,血流没趾,而独谓周取天下,兵不血刃,非其实也。
传语曰:文王饮酒千钟,孔子百觚。欲言圣人德盛,能以德将酒也。
如一坐千钟百觚,此酒徒非圣人也。饮酒有法,胷腹小大,与人均等。饮酒用千钟,用肴冝尽百牛百觚,则冝用十羊。夫以千钟、百牛、百觚、十羊言之,文王之身如防风之君,孔子之体如长狄之人,乃能堪之。案文王、孔子之体,不能及防风、长狄,以短小之身,饮食众多,是缺文王之广,贬孔子之崇也。
案酒诰之篇,朝夕曰:祀兹酒。此言文王戒慎酒也。朝夕戒愼,则民化之,外出戒慎之教,内饮酒尽千钟,导民率下,何以致化?承纣疾恶,何以自别?
且千钟之效,百觚之验,何所用哉?使文王、孔子因祭用酒乎?则受福胙不能厌饱;因飨射之用酒乎?飨射饮酒,自有礼法。如私燕赏赐饮酒乎,则赏赐饮酒,冝与下齐。赐尊者之前,三觞而退,过于三觞,醉酗生乱。文王、孔子,率礼之人也,赏赉左右,至于醉酗乱身,自用酒千钟百觚,大之则为桀、纣,小之则为酒徒,用何以立德成化,表名垂誉乎?
世闻德将毋醉之言,见圣人有多德之效,则虚增文王以为千钟,空益孔子以百觚矣。
传语曰:纣沉湎于酒,以糟为丘,以酒为池,牛饮者三千人,为长夜之饮,亡其甲子。夫纣虽嗜酒,亦欲以为乐,令酒池在中庭乎?则不当言为长夜之饮。坐在深室之中,闭䆫举烛,故曰长夜。令坐于室乎?每当饮者,起之中庭,乃复还坐,则是烦苦相踖藉,不能甚乐。令池在深室之中,则三千人冝临池坐,前俛饮池酒,仰食肴膳,倡乐在前,乃为乐耳。如审临池而坐,则前饮害于肴膳,倡乐之作,不得在前。
夫饮食既不以礼,临池牛饮,则其啖肴不复用杯,亦冝就鱼肉而虎食,则知夫酒池牛饮,非其实也。
传又言纣悬肉以为林,令男女倮而相逐其间,是为醉乐淫戏无节度也。
夫肉当内于口,口之所食,冝㓗不辱。今言男女倮相逐其间,何等㓗者?如以醉而不计㓗辱,则当其浴于酒中,而倮相逐于肉间,何为不肯浴于酒中?以不言浴于酒,知不倮相逐于肉间。
传者之说,或言车行酒,骑行炙,百二十日为一夜。
夫言用酒为池,则言其车行酒非也;言其悬肉为林,即言骑行炙非也。
或时纣沈湎覆酒,滂沲于地,即言以酒为池。酿酒糟积聚,则言糟为丘;悬肉以林,则言肉为林。林中幽冥,人时走戏其中,则言倮相逐。或时载酒用鹿车,则言车行酒,骑行炙。或时十数夜,则言其百二十。或时醉,不知问日数,则言其亡甲子。周公封康叔,告以纣用酒期于悉极,欲以戒之也,而不言糟丘酒池,悬肉为林,长夜之饮,亡其甲子。圣人不言,殆非实也。传言曰:纣非时与三千人牛饮于酒池。夫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纣之所与相乐,非民,必臣也。非小臣,必大官,其数不能满三千人。传书家欲恶纣,故言三千人,增其实也。
传语曰:周公执贽,下白屋之士。谓候之也。
夫三公,鼎足之臣,王者之贞干也。白屋之士,闾巷之微贱者也。三公倾鼎足之尊,执贽候白屋之士,非其实也。时或待士卑恭不骄白屋人则言其往候白屋。或时起白屋之士,以璧迎礼之,人则言其执贽以候其家也。传语曰:尧,舜之俭,茅茨不剪,采椽不斵。
夫言茅茨采椽,可也;言不剪不斵,增之也。
经曰:弼成五服。五服,五采服也。服五采之服。又茅茨采椽,何宫室衣服之不相称也?服五采,画日月星辰。茅茨采椽,非其实也。
传语曰:秦始皇帝燔烧诗书,坑杀儒士。言燔烧诗书,灭去五经文书也。坑杀儒士者,言其皆挟经传文书之人也。烧其书,坑其人,诗书绝矣。
言燔烧诗书,坑杀儒士,实也;言其欲灭诗书,故坑杀其人,非其诚,又增之也。
秦始皇帝三十四年,置酒咸阳台,儒士七十人前为寿,仆射周青臣进颂始皇之德,齐淳于越进谏始皇不封子弟功臣,自为狭辅刾周青臣以为面䛕。始皇下其议于丞相李斯。李斯非淳于越曰: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臣请勑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有敢藏诗、书、百家语、诸刑书者,悉诣守尉集烧之;有敢偶语诗、书,弃市。以古非今者族灭。吏见知弗举,与同罪。始皇许之。
明年,三十五年,诸生在咸阳者,多为妖言。始皇使御史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者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七人,皆坑之。
燔诗书,起淳于越之谏。坑儒士,起自诸生。为妖言见坑者四百六十七人。传増言坑杀儒士,欲绝诗书,又言尽坑之。此非其实,而又增之。
传语曰:町町若荆轲之闾。言荆轲为燕太子丹刺秦王,后诛轲九族,其后恚恨不已,复夷轲之一里,一里皆灭,故曰町町。此言增之也。
夫秦虽无道,无为尽诛荆轲之里。始皇幸梁山之宫,从山上望见丞相李斯车骑甚盛,恚,出言非之。其后左右以告李斯,李斯立损车骑。始皇知左右泄其言,莫知为谁,尽捕诸在旁者,皆杀之。其后坠星下东郡,至地为石,民或刻其石曰:始皇帝死,地分。皇帝闻之,令御史逐问,莫服,尽取石旁人诛之。
夫诛从行于梁山宫,及诛石旁人,欲得泄言,刻石者不能审知,故尽诛之。荆轲之闾,何罪于秦而尽诛之?如刺秦王在闾中,不知为谁,尽诛之可也。荆轲已死,刺者有人,一里之民何为坐之?始皇二十年,燕使荆轲刺秦王,秦王觉之,体解轲以徇,不言,尽诛其闾。
彼或时诛轲九族,九族众多,同里而处,诛其九族,一里且尽。好增事者,则言町町也。论衡卷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