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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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14:26

为欲

六曰:使民无欲。上虽贤,犹不能用。夫无欲者,其视为天子也,与为舆?同;其视有天下也,与无立锥之地同;其视为彭祖也,与为殇子同。天子,至贵也;天下,至富也;彭祖,至夀也。诚无欲,则是三者不足以劝。舆?,至贱也;无立锥之地,至贫也;殇子,至夭也。诚无欲,则是三者不足以禁。㑹有一欲,则北至大夏,南至北戸,西至三危,东至扶木,不敢乱矣。犯白刃,冒流矢,趣水火,不敢却也。晨寤兴,务耕疾庸?为烦辱,不敢休矣。故人之欲多者,其可得用亦多;人之欲少者,其得用亦少。无欲者,不可得用也。人之欲虽多,而上无以令之。人虽得其欲,人犹不可用也。令人得欲之道,不可不审矣。

善为上者,能令人得欲无穷,故人之可得用亦无穷也。蛮夷反舌,殊俗异习之国,其衣服冠带、宫室居处、舟车器械、声色滋味皆异,其为欲使一也。三王不能革,不能革而功成者,顺其天也。桀纣不能离,不能离而国亡者,逆其天也。逆而不知其逆也,湛于俗也久。湛而不去则若性。性异非性,不可不熟。不闻道者,何以去非性哉?无以去非性,则欲未尝正矣。欲不正,以治身则夭,以治国则亡。故古之圣王,审顺其天而以行欲,则民无不令矣,功无不立矣。圣王执一,四夷皆至者,其此之谓也。

执一者,至贵也。至贵者无敌,圣王托于无敌,故民命敌焉。群狗相与居,皆静无争,投以炙鸡,则相与争矣。或折其骨,或绝其筋,争术存也。争术存,因争不争之术存,因不争取争之术,而相与争,万国无一。

凡治国,令其民争行义也;乱国,令其民争为不义也;疆国,今其民争乐用也;弱国,令其民争竞不用也。夫争行义乐用,与争为不义、竞不用,此其为祸福也,天不能覆,地不能载。晋文公伐原,与士期七日,七日而原不下,命去之。谋士言曰:原将下矣。师吏请待之。公曰:信,国之寳也。得原失寳,吾不为也。遂去之。明年,复伐之,与士期,必得原然后反。原人闻之,乃下。卫人闻之,以文公之信为至矣,乃归文公。故曰:次原得卫者,此之谓也。文公非不欲得原也,以不信得原,不若勿得也。必诚信以得之。归之者,非独卫也,文公可谓知求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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