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文帝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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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16:19

宋文帝第三十二

晋献公杀其世子申生而立奚齐,国人不顺其大夫里克杀奚齐、卓子而纳惠公,春秋皆以弑君书之矣。惠公既立而杀里克,以弑君之罪罪之,春秋书曰:?杀其大夫里克。称人以杀,杀有罪也。称国以杀,杀无罪也。里克弑君而以无罪书,此春秋之微意也。奚齐、卓子之立,以滛破义,虽巳为君,而?人不君也。既己为君,则君臣之名正,故里克为弑君,而国人之所不君,则势必不免。里克因国人之所欲废而废之,因国人之所欲立而立之,则里克之罪与宋华督、齐崔杼异矣。虽使上有明天子,下有贤方伯,里克之罪犹可议也。惠公以弑得立,而归罪于克,以自恱于诸侯,其义有不可矣。然惠公杀克而背内外之赂,国人恶之,敌人怨之,兵败于秦,身死而子㓕至,其谋臣吕甥、郤称、冀芮皆以兵死。盖背理而伤义,非独人之所不于,而天亦不予也。宋武帝之亡也,托国于徐羡之、傅亮、谢晦,少帝失德,三人议将废之。而其弟义真亦以轻动不任社稷,乃先废义真而后废帝。兄弟皆不得其死,乃迎立文帝。文帝既立,三人疑惧,羡之、亮内秉朝政,晦出据上流,为自安之计,自谓废狂乱以安社稷,不以贼遗君父,无负于国矣。然文帝藩国旧人王华、孔寗子、王昙首,皆陵上好进之人也,恶羡之、亮据其迳路,每以弑逆之祸激怒文帝,帝遂决意诛之。三人既死,君臣自谓不世之功也。是时寗子巳死,华与昙首皆受不次封赏。文帝在位三十年,其治江左称首。然元嘉三年始诛三人。是岁皇子劭生。劭、既壮而为商臣之乱,华寗子之子孙无闻于世,而昙首之子僧绰以才能任事,亦并死于劭。於乎!天之报人,不逺如此。不然,?惠公、宋文帝祸发若合符契,何哉?谢晦将之荆州,自疑不免,以问蔡廓。廓曰:?受先帝顾命,任以社稷,废昏立明,义无不可。但杀人二昆,而以北面挟震主之威,据上流之重,以古推今,自免为难耳。善夫蔡廓之言,不学春秋而意与之合。太史公有言:为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而不见,后有贼而不知,守轻事而不知其冝,遭变事而不知其权,为人君父而不通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春秋之义者,必蹈簒弑之诛。其意皆以善为之,而不知其义,是以被之空言而不敢辞。宋之君臣诚略通春秋,则文帝必无惠公之祸,徐传、谢三人必不受里克之诛。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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