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衣第三十九

轻识古籍

共 319字,需浏览 1分钟

 ·

2024-02-04 15:04

深衣第三十九

郑氏注:

古者深衣盖有制度,以应规、矩、绳、权、衡。短母见肤,长母被土,续祍钩边,要缝半下,袼之髙下,可以运肘,袂之长短,反诎之及肘。带下母厌髀,上母厌胁,当无骨者,

制十有二幅,以应十有二月。袂圜以应规,曲祫如矩以应方,负绳及踝以应直,下齐如权衡以应平。故规者,行举手以为容,负绳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义也。故易曰:坤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下齐如权衡者,以安志而平心也。五法巳施,故圣人服之。故规矩取其无私,绳取其直,权衡取其平,故先王贵之。故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摈相,可以治军旅。完且弗费,善衣之次也。

具父母、大父母,衣纯以缋。具父母,衣纯以靑。如孤子,衣纯以素。纯袂縁,纯边,广各寸半。纂图互注礼记卷第十八

浏览 5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