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错第八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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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14:40

晁错第八

大夫曰:春秋之法,君亲无将,将而必诛。故臣罪莫重于弑君,子罪莫重于弑父。日者,淮南、?山修文学,招四方逰士,山东儒、墨咸聚于江、淮之间,讲议集论,著书数十篇。然卒于背义不臣,谋叛逆,诛及宗族。使错变法易常,不用制度,迫蹙宗族,侵削诸侯,蕃臣不附,骨肉不亲,吴、楚积怨,斩错东市,以慰三军之士,而谢诸侯。斯亦谁杀之乎?

文学曰:孔子不饮盗泉之流,曽子不入胜母之闾。名且恶之,而况为不臣不子乎?是以孔子沐浴而朝,告之哀公。陈文子有马十乗,弃而违之。传曰:君子可贵可贱,可刑可杀,而不可使为乱。若夫外饰其貌,而内无其实,口诵其文而行不由其道,是盗,固与盗而不容于君子之域。春秋不以寡犯众,诛绝之义有所止,不兼怨恶也。故舜之诛,诛鲧;其举,举禹。夫以玙璠之玼,而弃其璞,以一人之罪,而兼其众,则天下无美宝,信士也。 生言诸侯之地大,富则骄奢,急即合从。故因吴之过而削之会稽,因楚之罪而夺之东海,所以均轻重,分其权,而为万世虑也。弦高诞于秦而信于郑,晁生忠于汉而雠于诸侯。人臣各死其主,为其国用,此解扬之所以厚于晋而薄于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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