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政第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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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 04:13
仁政第六十七
嗔业焚和障最深,坚持忍铠莫容侵。
疮伤尔体犹吾体,痛切他心似我心。
吏既不欺终干蛊,民知相爱自甘临。
清河薄誉縁斯得,歌咏惟将和舜琴。
予既离恶趣,即得善生,受形于赵国,为张禹之子,名勋,既长,为中正所推,为清河令,宽明自任,人不忍欺,待吏如僚友,视民如家人,吏有失谬者是正之,㢮慢者勉励之,卤莽者教诲之,贪饕者廉察之,诡诈者诘难之,不用诘诏者免去之;惟曲法?民,以白为黑,事干人命者,使自理之,辞穷心尽,然后付之于法。其初情可悯者犹宥之,佚出之罚,予所自当,不敢辞也。民有争财贿者以义平之,争礼法者以情喻之,为贼者使偿其货,伤人者使庭拜其敌,奸及杀人者付之于法,其本心可恕者犹出之,容恶之谤,亦不敢辞焉。以是一方之内,雨旸以时,蝗蟊不作,偷贼相戒而出境,奸邪革心而改行。为政五年,怨怼不闻,四民为之歌曰:吾有师,师严而不慈,教我恕我,张君能之。吾有友,友信而不戒,亲我正我,张君是赖。我有亲母,恩掩于义,张君似之,柔而不制。我有亲兄,责敬于情,张君似之,和而不争。后为太守,责以趋进,予解组焉,时章帝元和之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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