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邑自箴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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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16:51
作邑自箴卷第七
牓耆壮
知县约束耆壮如后
一、耆长各置承受簿一靣,壮丁置脚暦一道,凢承受诸般判状帖引等,及交付与壮丁缴跋文字,并将簿暦对行批凿。内有耆长亲自赴县缴跋者,逐案批収。各湏将簿暦随身准备取索㸃检
一本,耆差壮丁解送公事,于状内塡实日时,其状折角实封,用木龊子发来。
一。申解公事,只得于状内略说事情,即不得一靣取责夹细文状,及不得枝蔓乱勾人戸前来。如闘打伤损者,各指要切照证之人,仍不得过二人解押赴县。
一、耆长只得管干闘打、贼盗、烟火、桥道等公事。
一、承受人戸执去判状,给与慿由。
一、当切修治道路桥梁,及去除积水,不得阻滞人马往来。
一、临近道路坑壍,勒地主塡叠,不管损䧟人马。
一、近路井口,勒令用塼石砌甃,窄小不可下人土,并用塼石砌甃,不得者,止用麄大枋木作井口,架于其上,并各以栏干遮䕶。
一、道路有疾病无养之人,立便抬舁,责付就近客店店戸毉人,如法㸔承,用药治疗,具病状当日申县?较,损日将领赴县出头,其店戸毉人当议支与钱物。
一,里堠粉壁及牓示,常切照管,不得稍有损坏。
一,空窰常湏塡塞墓林,有丛宻者,告报墓行剥令稍踈,恐藏贼盗。
一、年少无残疾男子、或在郷村求乞者、转押出县界、
一、称县中官贠亲识、于郷村起动人戸寺观、仰速来报覆、以慿依法施行。
一、田野间或有蝗虫之?、损坏苗稼、仰画时申县、仍一靣呼集保众打扑。
一、受县帖勾人凢两名、巳上湏约定日时、同共出头、即不得先后勾追、于所在?留、有妨晨业。
一取责人戸文状、湏是呼集邻保、对众供冩、或不能书字、令代冩人对众读示、令亲押花字、勒代冩人并邻保系书照证。
一帖引上有火急字者、违限一日。急字者、违限两日。其余三日事不了、勘决。若于限内实不能了者,具因依疾速申来,当议量展日限。輙敢妄乞展限者,罪不轻恕。
一、地分无主丘坟,常切照管,不得令人侵耕损动。
一、店舍内有官贠秀才啇旅宿泊,严切指挥邻保,夜间廵喝,不管稍有踈虞。
一、县司行去公事,湏是用心干当,但如自已紧切事干办,自然速了。若或慢易,必定勘决。
一、耆壮解押公事,并湏正身。右仰知悉。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