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常不畏章第七十四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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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2-05

民常不畏章第七十四

民常不畏死,

河曰:治国者刑罚酷深,民不聊生,故不畏死也。治身者,嗜欲伤神,贪财杀身,民不知畏之也。

奈何以死惧之?

明皇曰:纵放情欲,动之死地,习以为常,常无畏者,人君当以清静化之,奈何更立刑法,以诛杀恐惧之乎?○河曰:人君当宽刑罚,教民去情欲,奈何设刑法,以死惧之。○雱曰:上失其道,俗雕民困,民无所赖生,以扺冒法禁,而上犹以死惧之,然则所杀虽多,乱终不止,则秦以下是也。

若使民常畏死,

河曰:当除己之所残克,教民去利欲也。

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明皇曰:若使民人皆从清静之化,不敢溺情纵欲,常畏于死,而独为奇诈者,假令吾势得执杀此奇诈之人,孰敢即杀?故下文云。○河曰:以道教民,而民不从,反为奇巧,乃应王法执而杀之,谁敢有犯者。老子伤时王不先道德化之,而先刑罚。○弼曰:诡异乱群,谓之奇也。○雱曰:好生之德,洽于民心,而民重死,然后刑行而物服矣。

常有司杀者杀。

明皇曰:如此奇诈之人,天网不失,是常有天之司杀者杀之。○河曰:司杀者,天居高临下,司察人过,天网恢恢,疏而不失也。

而代司杀,是代大匠斲。

明皇曰:人君好自执杀,必不得天理,是犹拙夫代大匠斲木。○河曰:天道至明,司杀有常,犹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斗杓运移,以节度行之,人君欲代杀之,是犹拙夫代大匠斲木,劳而无功也。○雱曰:君尊臣卑,各有常分,君以无为而任道,臣以有为而治事,道之与事,相去远矣。故典狱则有司杀,治木则有大匠,君不与焉,仰成而已。世皆知代斲之非,而不悟代杀之失,庄子曰:上亦有为也,下亦有为也,是上与下同德。传曰:舜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道实兼事,故君得兼臣,然君而事事,失其所以为君矣。臣之事事而杀伐,尤为非道,故深言之。盖经称不以兵强天下,而犹曰以道佐主者,诚以以道为主,则岂暇议彼哉。一本而作夫。

夫代大匠斲,希有不伤其手矣。

明皇曰:拙夫代斲,岂但伤材,亦自伤其手。人君任刑,代彼司杀,岂唯残害百姓,抑亦自丧天和也。○河曰:人君行刑罚,犹拙人代大匠斲,则方圆不得其理,还自伤代天杀者。夫纪纲不得其纪纲,还受其殃也。○弼曰:为逆顺者之所恶忿也,不仁者人之所疾也,故曰常有司杀也。○雱曰:代斲伤手而已,代杀乃失其道也。一本无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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