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州宗子若璛诉立嗣事

轻识古籍

2024-02-06 01:00

饶州宗子若璛诉立嗣事

为人后者,为之子也。若璛既欲为知郡之子,则李安人其母也,若藻、昌僧其弟也。今若璛乃与李安人互相词讼,是得罪于母矣;又欲自受遗泽,是不友爱其弟矣。上则李安人不安,下则若藻、昌僧不安。然则若璛虽欲过房,其谁容之?人情孰不爱其亲生之子?今以遗泽与若璛,而使若藻为白丁,知郡有灵,岂以为然?蔡大卿所判,已得?当。但所论搬榖一事,若璛系李安人亲姪,又知郡在时,曽有过房之议,闺门之内,以恩掩义。行下本县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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