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议恕私罪韩维

轻识古籍

2024-02-05 22:52

请议恕私罪韩维

臣数见良吏善人,以小过留滞,而背已便已之徒,不废迁擢。窃寻其端,盖朝廷之制,私罪虽得轻法,常为仕进之累;公坐虽大,一时被责,则复升进矣。伏以国家赋禄命官,本为治人,而无状之吏,废职以遂苟且之意,壊法以行姑息之政,计其用意,岂复在公?夫缘私致罪,恶或止身,废职壊法,其害及国。二者相校,孰为轻重?伏望圣慈特诏有司,议私罪之可恕者,稍遇留碍,以通滞材;公坐有害者,重加困抑,以儆慢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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