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集注卷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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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13:44
道德真经集注卷之十
明皇河上公王弼王雱注
用兵有言章第六十九
用兵有言:
明皇曰:老君伤时王残人于兵,故托古以陈戒。有言者,谓下句。○河曰:陈用兵之道,老子疾时用兵,故托此设其义也。
吾不敢为主,
河曰:主,先也,不敢先举兵。
而为客。
河曰:客者,和而不倡,用兵当承天而后动。雱曰:造攻自呜条,为兵主者也。朕载自亳,为客者也。
不敢进寸而退尺。
明皇曰:主有动作,则生事而贪。无营为,则以慈自守。自守则全胜,生事则败亡。进虽少,不能无事,退虽多,不失谦让,故不敢进于寸,而退于尺。○河曰:侵人境界,利人财寳为进,闭门守城为退。○雱曰:不勇于杀伐。
是谓行无行,
明皇曰:为客退尺,不与物争,虽行应敌,与无行同矣。○河曰:彼遂不止,为天下贼,虽行诛之,不行执也。○弼曰:彼遂不止。○雱曰:至仁之兵,有征无战,与无行同。
攘无臂,
明皇曰:攘臂所以表怒,善战不怒,故若无臂可攘。○河曰:虽欲大怒,若无臂可攘也。
仍无敌,
明皇曰:仍,引也。引敌者,欲争不争,故若无敌可引。○河曰:虽欲仍引之心,若无敌可仍也。○弼曰:行谓行陈也,言以谦退哀慈,不敢为物先,用战犹行无行,攘无臂,执无兵,仍无敌也,言无与之抗也。
执无兵。
明皇曰:执兵所以表杀,今以慈为主,故虽执兵,与无兵同。○河曰:虽欲执持之,若无兵刃可持用也。何者?伤彼之民,罹罪于天,遭不道之君,愍忍丧之痛也。○雱曰:虽有战之名,前无敌者,故与不战同。
祸莫大于轻敌,
河曰:夫祸乱之害,莫大于欺轻敌人,侵取不休,轻战贪财。
轻敌则几丧吾寳。
明皇曰:为祸之大,莫大于轻侮敌人,轻侮敌人者,则殆丧吾以慈之寳。○河曰:几,近也。寳,身也。欺轻敌人,近丧身也。○弼曰:言吾哀慈谦退,非欲以取强,无敌于天下也。不得已而卒至于无敌,斯乃吾之所以为大祸也。寳,三寳也,故曰几亡吾寳。○雱曰:兵,凶器也,仁人之兵,虽所向无前而不敢轻敌,轻敌则丧其慈,丧慈则有不胜也。
故抗兵相加,
河曰:两敌战也。
哀者胜矣。
明皇曰:抗,举也。两国举兵以相加,则慈哀于人者胜。○河曰:哀者慈仁,士卒不远于死。○弼曰:抗,举也。若,当也。哀者必相惜,而不趣利避害,故必胜。○雱曰:哀怜之心慈也,慈故能勇,所以胜。一本作相若,亦通。若之言兵力相敌也。窃尝论之,书曰:威克厥爱允济,又曰:朂哉夫子,尚桓桓,亦何哀之有。而老子之言兵,独常如此者,论兵之道也。彼则兵之事也,圣人岂异意哉,而不同者,时而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