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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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21:25

十四

三五一都三箇字,古今明者實然稀。

葉士表曰:三五,十五也,一者,言三五歸於一處也。○袁公輔曰:三者,木也,爲離女朱汞。一者,水也,爲坎男白金。五者,土也,爲中宫戊己之位。易曰:三五與一夭地精,參同契曰:本之但二物兮末之爲三五,三五並爲一兮都集應二所是也。關子明易傳曰:陰陽三五者,陽三陰二,相參成五,皆始生於先天一炁之中也。

東三南二同成五,北一西方四共之,戊己自居生數五,三家相見結嬰兒。

葉士表曰:木數三,火數二,一五也;金數四,水數一,二五也,土數五,三五也。三五歸一則結而成丹。嬰兒,言純陽也。○無名子曰:龍屬木,木數三,居東,木能生火,故龍之弦氣屬火。火數二,居南,二物同元,故三與二合而成一五。虎屬金,金數四,居西,金能生水,故虎之弦氣屬水。水數一,居北,二物同宫,故四與一合而成二五。二五交於戊己中宫,屬土,土數五,是成三五也,三五合而成丹。丹者,一也。此三者結成嬰兒,實希有也。

嬰兒是一含眞炁,十月胎圓入聖基。

葉士表曰:五行聚於此處成丹,如子在胞胎,數足成形也。超凡入聖,此爲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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