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常不畏章第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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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2-06

民常不畏章第七十四

民常不畏死,

河曰:治國者刑罰酷深,民不聊生,故不畏死也。治身者,嗜欲傷神,貪財殺身,民不知畏之也。

奈何以死懼之?

明皇曰:縱放情欲,動之死地,習以爲常,常無畏者,人君當以清靜化之,奈何更立刑法,以誅殺恐懼之乎?○河曰:人君當寬刑罰,教民去情欲,奈何設刑法,以死懼之。○雱曰:上失其道,俗彫民困,民無所賴生,以扺冒法禁,而上猶以死懼之,然則所殺雖多,亂終不止,則秦以下是也。

若使民常畏死,

河曰:當除己之所殘剋,教民去利欲也。

而爲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

明皇曰:若使民人皆從清靜之化,不敢溺情縱欲,常畏於死,而獨爲奇詐者,假令吾勢得執殺此奇詐之人,孰敢即殺?故下文云。○河曰:以道教民,而民不從,反爲奇巧,乃應王法執而殺之,誰敢有犯者。老子傷時王不先道德化之,而先刑罰。○弼曰:詭異亂群,謂之奇也。○雱曰:好生之德,洽于民心,而民重死,然後刑行而物服矣。

常有司殺者殺。

明皇曰:如此奇詐之人,天網不失,是常有天之司殺者殺之。○河曰:司殺者,天居高臨下,司察人過,天網恢恢,疏而不失也。

而代司殺,是代大匠斲。

明皇曰:人君好自執殺,必不得天理,是猶拙夫代大匠斲木。○河曰:天道至明,司殺有常,猶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斗杓運移,以節度行之,人君欲代殺之,是猶拙夫代大匠斲木,勞而無功也。○雱曰:君尊臣卑,各有常分,君以無爲而任道,臣以有爲而治事,道之與事,相去遠矣。故典獄則有司殺,治木則有大匠,君不與焉,仰成而已。世皆知代斲之非,而不悟代殺之失,莊子曰:上亦有爲也,下亦有爲也,是上與下同德。傳曰:舜何爲哉,恭己正南面而已。道實兼事,故君得兼臣,然君而事事,失其所以爲君矣。臣之事事而殺伐,尤爲非道,故深言之。蓋經稱不以兵强天下,而猶曰以道佐主者,誠以以道爲主,則豈暇議彼哉。一本而作夫。

夫代大匠斲,希有不傷其手矣。

明皇曰:拙夫代斲,豈但傷材,亦自傷其手。人君任刑,代彼司殺,豈唯殘害百姓,抑亦自喪天和也。○河曰:人君行刑罰,猶拙人代大匠斲,則方圓不得其理,還自傷代天殺者。夫紀綱不得其紀綱,還受其殃也。○弼曰:爲逆順者之所惡忿也,不仁者人之所疾也,故曰常有司殺也。○雱曰:代斲傷手而已,代殺乃失其道也。一本無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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