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府通判申追司理院承勘僧可諒身死推

2023-12-07 10:49

太平府通判申追司理院承勘僧可諒身死推

吏事。設若詳覆公事,皆自本州㫁遣,而後申照㑹,則格目亦就本州書填可也。司理對移繁昌主簿,牒通判,将推司决脊杖十五,編管建康府,以為不守三尺之戒。當職按饒州兼僉樂平趙主簿催苗重叠㫁杖一事,縱是吏卒,亦不當濕瘡上鞭撻,况吏人之子乎?又五日而兩勘杖乎?具析申據。趙主簿具析到公狀,奉判,人無貴賤,身體髪膚,受之父母一也。先賢作縣令,遣一力助其子,云:此亦人之子也,可善遇之。主簿似未知此様意思。只如三月二十七日㫁杖,四月初八日復决,豈非濕瘡上再决乎。似此催科,傷朝廷之仁厚,損主簿之隂隲。當職以提㸃刑獄名官,不得不諄諄告戒,今後不宜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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