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義第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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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0:27

陰陽義第四十九

天道之常,一陰一陽。陽者,天之德也,陰者,天之刑也。迹陰陽終歲之行,以觀天之所親,而任成天之功,猶謂之空,空者之實也。故清凓之於歲也,若酸醎之於味也,僅有而巳矣。聖人之治,亦從而然。天之少陰用於功,太陰用於空。人之少陰用於嚴,而太隂用於喪。喪亦空,空亦喪也。是故天之道以三時成生,以一時喪死。死之者,謂百物枯落也。喪之者,謂陰氣悲哀也。天亦有喜怒之氣,哀樂之心,與人相副,以類合之,天人一也。春喜氣也,故生;秋,怒氣也,故殺;夏,樂氣也,故養;冬,哀氣也,故藏。四者天人同有之。有其理而一用之,與天同者大治,與天異者大亂。故爲人主之道,莫明於在身之與天同者而用之。使喜怒必當義乃出,如寒暑之必當其時乃發也;使德之厚於刑也,如陽之多於陰也。是故天之行,陰氣也,少取以成秋,其餘以歸之冬。聖人之行陰氣也,少取以立嚴,其餘歸之喪。喪亦人之冬氣,故人之太隂,不用於刑而用於喪;天之太陰,不用於物而用於空。空亦爲喪,喪亦爲空,其實一也,皆喪死亡之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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