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劉平招䰟葬狀

轻识古籍-繁体

2023-12-06 23:17

論劉平招䰟葬狀

右,准樞宻院批,送下國子愽士劉慶孫等奏狀,六月二十三日進呈,奉聖旨送太常禮院詳定聞奏。臣等謹案延陵季子曰:骨 歸復于?,魂氣無所不之。是故聖人作爲丘壟,以藏其形;作爲宗廟,以饗其神。形之不存,葬將安設?今劉平?身虜廷,喪柩不返,其子不忍封樹之不立,哀展省之無所,?虚造棺椁,招䰟假葬。朝廷下之禮官,令檢詳故實。臣等案晉丗、?瓌、賀循等議,以爲非身無棺,非棺無槨,苟無喪而葬,招幽䰟氣,於德爲愆義,於禮爲不物。當時詔書,明有禁約。今劉慶孫等所請招䰟葬,不可聽許。所有將見贈官品定謚則,乞依條例施行。

浏览 2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