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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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3:26
孫子兵法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全國爲上,破國次之;全軍爲上,破軍次之;全卒爲上,破卒次之。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下攻攻城。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也;㧞人之城,而非攻也;毀人之國而不久也,必以全爭於天下。故兵不鈍而利可全也。兵形?水,水行避高而就下,兵之形,避實而擊虛。故水因地而制行,兵因敵而制勝。故兵無定勢,水無常形,能與敵變化而取勝者謂之神。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君命有所不受。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能待之也;無恃其不攻,恃吾之不可攻也。夫唯無慮而易於敵者,必禽於人。故卒未附親而罸之,卽不服。不服,卽難用也。卒巳附親而罰不行者,卽不可用矣。故令之以文,齊之以武,是謂必取。令素行則民服。令素行者,與衆相得也。戰道必勝,主曰無戰,必戰。戰道不勝,主曰必戰,無戰。故進不求名,退不避罪,唯民是保,而利全於主,國之寶也。視卒如嬰兒,故可與之赴深谿;視卒如愛子,故可與之俱死。厚而不能使,愛而不能全,亂而不能治,譬若驕子,不可用也。知吾卒之可以擊,而不知敵之不可擊,勝之半也。知敵之可擊,而不知吾卒之不可以擊,勝之半也。知敵之可擊,知吾卒之可以擊,而不知地形之不可以戰,勝之半也。故曰:知彼知己,勝乃不殆;知天知地,勝乃可全。明主慮之,良將修之,非利不赴,非得不用,非危不戰。主不可以怒而興軍,將不可以愠而致戰。合於利而用,不合於利而止。怒可復喜,愠可復悅,亡國不可復存,死者不可復生也。故曰:明王愼之,良將敬之,此安國之道也。興師十萬,出征千里,百姓之費,公家之奉日千金,內外騷動,不得操事者七十萬家,相守數年,以爭一日之勝,而愛爵祿百金,不知敵之情者,不仁之至也。非民之將也,非主之佐也,非勝之主也。故明王聖主,賢君勝將,所以動而勝人,成功出於衆者,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於鬼神,不可?於事也,不可驗於度,必取於人,知敵之情者也。羣書治要卷第三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