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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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2:07

沈憲

字彦璋,吳興武康人也。祖説道,巴西梓潼二郡太守。父璞之,北中郎行參軍。憲初應州辟

爲主簿,少有幹局。歷臨首、餘杭令,巴陵王府佐,帶襄令,除駕部郎。宋明帝與憲棊,謂憲曰:“卿廣州刺史才也。”補烏程令,甚著政績。太守褚淵歎之曰:“此人方員可施。”除通直郎,都水使者,長於吏事,居官有績。除正員郎,補吳令,尚書左丞。昇明二年,西中郎將晃爲豫州,太祖擢憲爲晃長史、南梁太守,行州事。遷豫章王諮議,未拜,坐事免官。復除安成王冠軍、武陵王征虜參軍,遷少府卿。少府管掌市易,與民交關,有吏能者,皆更此職。遷王儉鎭軍長史。

武陵王曄爲會稽,以憲爲左軍司馬。太祖以山陰户衆難治,欲分爲兩縣,世祖啓曰:“縣豈不可治,但用不得其人耳。”乃以憲帶山陰令,政聲大著。孔稚珪請假東歸,謂人曰:“沈令料事特有天才。”加寧朔將軍。王敬則爲會稽,憲仍留爲鎭軍長史,令如故。遷爲冠軍長史,行南豫州事、晉安王後軍長史、廣陵太守。西陽王子明代爲南兖州,憲仍留爲冠軍長史,太守如故,頻行州府事。永明八年,子明典籖劉道濟取府州五十人役自給,又役子明左右及船仗贓私百萬,爲有司所奏。世祖怒,賜道濟死,憲坐不糾免官。尋復爲長史、輔國將軍,以疾去官。除散騎常侍,未拜,卒。當世稱爲良吏。憲同郡丘仲起,先是爲晉平郡,清廉自立。褚淵歎曰:“見可欲心能不亂,此楊公所以遺子孫也。”仲起字子震,少爲憲從伯領軍寅之所知。宋元徽中,爲太子領軍長史,官至廷尉,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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