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衡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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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0:28

論衡卷第八

王充

儒增篇      藝增篇

儒增篇

儒書稱堯、舜之德,至優至大,天下太平,一人不刑。又言文、武之隆,遺在成、康,刑錯不用,四十餘年。是欲稱堯、舜,褎文、武也。

夫爲言不益,則羙不足稱;爲文不渥,則事不足襃。堯、舜雖優,不能使一人不刑;文、武雖盛,不能使刑不用。言其犯刑者少,用刑希疏,可也;言其一人不刑,刑錯不用,增之也。

夫能使一人不刑,則能使一國不伐;能使刑錯不用,則能使兵寝不施。案堯伐丹水,舜征有苗,四子服罪,刑兵設用。成王之時,四國篡畔,淮夷、徐戎。並爲患害。夫刑人用刀,伐人用兵,罪人用法,誅人用武。武法不殊,兵刀不異,巧論之人,不能别也。夫德劣故用兵,犯法故施刑。刑與兵,猶足與翼也。走用足,飛用翼,形體雖異,其行身同。刑之與兵,全衆禁邪,其實一也。稱兵之不用,言刑之不施,是猶人耳缺目完。以目完稱人體全,不可從也。人桀於刺虎,怯於擊人,而以刺虎稱謂之勇,不可聼也。身無敗缺,勇無不進,乃爲全耳。今稱一人不刑,不言一兵不用;襃刑錯不用,不言一人不畔,未得爲優,未可謂盛也。

儒書稱楚養由基善射,射一楊葉,百發能百中之,是稱其巧於射也。

夫言其時,射一楊葉中之,可也;言其百發而百中,增之也。

夫一楊葉射而中之,中之一再行敗,穿,不可復射矣。如就葉懸於樹而射之,雖不欲射葉,楊葉繁茂,自中之矣。是必使上取楊葉,一一更置地而射之也。射之數十行,足以見巧,觀其射之者,亦皆知射工,亦必不至於百,明矣。

言事者好增巧美,數十中之,則言其百中矣。百與千,數之大者也。實欲言十則言百,百則言千矣。是與書言協和萬邦,詩曰子孫千億,同一意也。

儒書言衛有忠臣弘演,爲衛哀公使,未還,狄人攻哀公而殺之,盡食其肉,獨捨其肝。弘演使還,致命於肝,痛哀公之死,身肉盡,肝無所附,引刀自刳其腹,盡出其腹實,乃内哀公之肝而死。言此者,欲稱其忠矣。

言其自刳,内哀公之肝而死,可也;言盡出其腹實,乃内哀公之肝,增之也。

人以刃相刺,中五藏輙死。何則?五藏,氣之主也,猶頭脉之湊也。頭一斷,手不能取他人之頭著之於頸,奈何獨能先出其腹實,乃内哀公之肝?腹實出輙,死則手不能復把矣。如先内哀公之肝,乃出其腹實,則文當言内哀公之肝,出其腹實。今先言盡出其腹實,内哀公之肝,又言盡,增其實也。

儒書言:楚熊渠子出,見寢石,以爲伏虎,將弓射之,矢沒其衛。或曰:養由基見寢石,以爲兕也,射之,矢飲羽。或言李廣便是熊渠、養由基、李廣,主名,不審,無實也。或以爲虎,或以爲兕。兕、虎俱猛,一實也。或言没衛,或言飲羽,羽即衛,言不同耳。要取以寢石似虎兕,畏懼加精,射之入深也。

夫言以寢石爲虎,射之矢入,可也;言其没衞,增之也。

夫見似虎者,意以爲是,張弓射之,盛精加意,則其見眞虎,與是無異。射似虎之石,矢入没衛;若射眞虎之身,矢洞度乎?石之質難射,肉易射也。以射難没衞言之,則其射易者,洞不疑矣。善射者能射遠中微,不失毫釐,安能使弓弩更多力乎?養由基從軍,射?侯,中其目。夫以疋夫射萬乗之主,其加精倍力,必與射寝石等。當中?侯之目也,可復洞達於項乎?如洞達於項,晉侯冝死,

車張十石之弩,恐不能入一寸,失摧爲三。况以一人之力,引微弱之弓,雖加精誠,安能没衞人之?精乃氣也,氣乃力也。有水火之難,惶惑恐懼,舉徙器物,精誠至矣。素舉一石者,倍舉二石,然則見伏石射之,精誠倍,故不過入一寸,如何謂之没衞乎?如有好用劔者,見寢石,懼而斫之,可復謂能斷石乎?以勇夫空拳而暴虎者,卒然見寢石,以手椎之,能令石有跡乎?

巧人之精與拙人等,古人之誠與今人同。使當今射工射禽獸於野,其欲得之,不餘精力乎?及其中獸,不過數寸,跌誤中石,不能内鋒,箭摧折矣。夫如是,儒書之言楚熊渠子、養由基、李廣射寝石,矢没衛飲羽者,皆增之也。

儒書稱魯般、墨子之巧,刻木爲鳶,飛之三日而不集。

夫言其以木爲鳶,飛之,可也;言其三日不集,增之也。

夫刻木爲鳶,以象鳶形,安能飛而不集乎?旣能飛翔,安能至於三日?如審有機關,一飛遂翔,不可復下,則當言遂飛,不當言三日。

猶世傳言曰:魯般巧亡其母也。言巧工爲母作木車馬,木人御者,機?備具,載母其上,一驅不還,遂失其母。如木鳶機關備具,與木車馬等,則遂飛不集。機關爲湏㬰間不能遠,過三日,則木車等亦冝三日止於道路,無爲徑去,以失其母。二者必失實者矣。

書說孔子不能容於世,周流游說七十餘國,未甞得安。

夫言周流不遇,可也;言干七十國,增之也。

案論語之篇,諸子之書,孔子自衞反魯,在陳絶糧,削迹於衞,忘味於齊,伐樹於宋,并費與頓、牟,至不能十國。傳言七十國,非其實也,

或時干十數國也。七十之說,文書傳之,因言干七十國矣。

論語曰:

孔子問公叔文子於公明賈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賈對曰:以告者過也。夫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也;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也;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也。子曰:豈其然乎?豈其然乎?

夫公叔文子實時言時笑。義取人,傳說稱之,言其不言、不笑、不取也。俗言竟增之也。

書言秦繆公伐鄭,過?,不假途。晉襄公率羌戎要擊於崤塞之下,疋馬隻輪無反者。

時秦遣三大夫孟明視、西乞術、白乙丙,皆得復還。夫三大夫復還,車馬必有歸者。文言匹馬隻輪無反者,增其實也。

書稱齊之孟嘗,魏之信陵,趙之平原,楚之春申君,待士下客,招㑹四方,各三千人。欲言下士之至,趨之者衆也。

夫言士多,可也;言其三千,增之也。

四君雖好士,士至雖衆,不過各千餘人。書則言三千矣。夫言衆必言千數,言少則言無一,世俗之情,言事之失也。

傳記言髙子羔之喪親,泣血三年,未嘗見齒。君子以爲難,難爲故也。

夫不以爲非實而以爲難,君子之言誤矣。

髙子泣血,殆必有之。何則?荆和獻寳於楚,楚刖其足,痛寶不進,已情不達,泣涕,涕盡因續以血。今髙子痛親哀極,涕竭,血隨而出,實也。而云三年未嘗見齒,是增之也。

言未嘗見齒,欲言其不言不笑也。孝子喪親,不笑可也,安得不言?言安得不見齒?孔子曰:言不文。或時不言,傳則言其不見齒;或時傳,則言其不見齒三年矣。

髙宗諒隂,三年不言,尊爲天子,不言,而其文言不言,猶疑於增,況髙子位賤,而曰未嘗見齒,是必增益之也。

儒書言禽息薦百里奚,繆公未聽,禽息出,當門仆頭碎首而死。繆公痛之,乃用百里奚。此言賢者薦善,不愛其死,仆頭碎首而死,以達其友也。世士相激,文書傳稱之,莫謂不然。

夫仆頭以薦善,古今有之。禽息仆頭,蓋其實也。言碎首而死,是增之也。

夫人之扣頭,痛者血流,雖忿恨惶恐,無碎首者。非首不可碎,人力不能自碎也。執刄刎頸,樹鋒刺胷,鋒刄之助,故手足得成勢也。言禽息舉椎自擊,首碎不足怪也。仆頭碎首,力不能自將也。有扣頭而死者,未有使頭破首碎者也。此時或扣頭薦百里奚,世空言其死。若或扣頭而死,世空言其首碎也。

儒書言:荆軻爲燕太子刺秦王,操匕首之劒,刺之不得,秦王拔劒擊之,軻以匕首擿秦王,不中,中銅柱入尺。欲言匕首之利。荆軻勢盛,投鋭利之刄,䧟堅彊之柱,稱荆軻之勇,故增益其事也。

夫言入銅柱,實也;言其入尺,增之也。

夫銅雖不若匕首堅剛,入之不過數寸,殆不能入尺。以入尺言之,設中秦王匕首洞過乎車,張十石之弩,射垣木之表,尚不能入尺。以荆軻之手力,投輕小之匕首,身被龍淵之劒刄,入堅剛之銅柱,是荆軻之力勁於十石之弩,銅柱之堅,不若木表之剛也。

世稱荆軻之勇,不言其多力,多力之人莫若孟賁,使孟賁擿銅柱,能淵岀一尺乎?此亦或時匕首利若干将、莫邪,所刺無前,所擊無下,故有入尺之效。夫稱干將、莫邪,亦過其實。刺擊無前下,亦入銅柱尺之類也。

儒書言:董仲舒讀春秋,專精一思,志不在他,三年不窺園菜。

夫言不窺園菜,實也;言三年,增之也。

仲舒雖精,亦時解休。解休之間,猶冝游於門庭之側,則能至門庭,何嫌不窺園菜。聞用精者,察物不見,存道以亡身,不聞不至門庭,坐思三年,不及窺園也。

尚書:毋佚曰:君子所其毋?。先知稼穡之艱難,乃佚者也。人之筋骨,非木非石,不能不解。故張而不㢮,文王不爲;㢮而不張,文王不行。一㢮一張,文王以爲常。聖人材優,尚有㢮張之時,仲舒材力劣於聖,安能用精,三年不休?

儒書言,

夏之方盛也,遠方圖物,貢金九牧,鑄鼎象物,而爲之備,故入山澤不逢惡物,用辟神姦,故能叶于上下,以承天休。

夫金之性物也,用遠方貢之爲美,鑄以爲鼎,用象百物之奇,安能入山澤,不逢惡物,辟除神姦乎?

周時天下太平,越裳獻白雉,倭人貢鬯草。食白雉,服鬯草,不能除凶。金鼎之器,安能辟姦?且九鼎之來,德盛之瑞也。服瑞應之物,不能致福。男子服玉,女子服珠,珠玉於人,無能辟除。寶奇之物,使爲蘭服,作牙身。或言有益者,九鼎之語也。夫九鼎無能辟除,傳言能辟神姦,是則書增其文也。

世俗傳言周鼎不爨自沸,不投物,物自出。此則世俗增其言也,儒書增其文也。是使九鼎以無怪空爲神也。

且夫謂周之鼎神者,何用審之?周鼎之金,遠方所貢,禹得鑄以爲鼎也。其爲鼎也,有百物之象。如爲遠方貢之爲神乎?遠方之物安能神?如以爲禹鑄之爲神乎?禹聖不能神,聖人身不能神,鑄器安能神?如以金之物爲神乎,則夫金者,石之類也。石不能神,金安能神?以有百物之象爲神乎?夫百物之象,猶雷罇也。雷罇,刻畫雲雷之形。雲雷在天,神於百物。雲雷之象不能神,百物之象安能神也?

傳言秦滅周,周之九鼎入于秦。案本事,周赧王之時,秦昭王使将軍摎攻王?,王?惶懼犇秦,頓首受罪,盡獻其邑三十六,口三萬。秦受其獻,還王?。王?卒,秦王取九鼎寳器矣。若此者,九鼎在秦也。

始皇二十八年,北遊至琅邪,還過彭城,齊戒禱祠,欲出周鼎,使千人没泗水之中,求弗能得。案時昭王之後三世得始皇帝。秦無危亂之禍,鼎冝不亡,亡時殆在周。傳言王赧犇秦,秦取九鼎,或時誤也。

傳又言宋太丘社亡,鼎沒水中,彭城下。其後二十九年,秦并天下。若此者,鼎未入秦也。其亡從周去矣,未爲神也。

春秋之時,五石隕于宋。五石者,星也。星之去天,猶鼎之亡於地也。星去天不爲神,鼎亡於地何能神?春秋之時,三山亡,猶太丘社之去宋,五星之去天,三山亡,五石隕,太丘社去,皆自有爲。然鼎亡,亡亦有應也,未可以亡之故乃謂之神。如鼎與秦三山同乎亡不能神。如有知,欲辟危亂之禍乎,則更桀、紂之時矣。衰亂無道,莫過桀、紂,桀、紂之時,鼎不亡去。周之衰亂,未若桀、紂。留無道之桀、紂,去衰末之周,非止去之,冝神有知之驗也。或時周亡之時,將軍摎人衆,見鼎盗取,姦人鑄爍以爲他器,始皇求不得也。後因言有神名,則空生没於泗水之語矣。

孝文皇帝之時,趙人新垣平上言:周鼎亡在泗水中,今河溢通於泗水,臣望東北汾隂,直有金氣,意周鼎出乎?兆見弗迎則不至。於是文帝使使治廟汾、隂南臨河,欲祠出周鼎。人有上書告新垣平所言神器事皆詐也。於是下平事於吏,吏治誅新垣平。夫言鼎在泗水中,猶新垣平詐言鼎有神氣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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