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射至矢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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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3:56
司射至矢拾
注猶有至更也。釋曰自此盡取扑搢之以反位論司射誘射,敎三耦射法之事。大射有次,三耦取弓矢於次。注云:取弓矢不拾者,次中隱蔽處。則此無次取弓矢拾者,拾,更也,遞取弓矢,見威儀故也。云猶有故之辭者,前巳云司射兼挾乗矢,此云猶是有故之辭。云此者,欲見司射恒執弓矢未改之意。 三耦至授弓 注有司至俟事。釋曰:前有司請射,解爲司馬。此有司爲弟子者,以有事者皆有司,故鄭注解上有司請射,與大射爲政請射同,故解爲司馬。此經以納射器使弟子,不見出文,則弟子執射器入者,即使守之以授用者,故知有司還是弟子。是以鄭云凡納射器者,皆執以俟事。 遂授矢。 注受於至授之: 釋曰:此授矢者,則上文有司授弓者,以其弟子執弓矢,故授弓訖,復授矢,是以鄭云受於納矢而授之。 三耦至一个 注未違至帶右釋曰:上云三耦俟于堂西,又云遂以比三耦於堂西,此云三耦皆執弓,搢三而挾一个,前後皆因前位,去未違俟處。下文乃云三耦皆進,由司射之西,立于其西南,東面北上,是移本位者也。云搢,插也,插於帶右者,以其左手執弓,右手抽矢而射,故知插於帶右,故詩云左旋右抽是也。司射至一箇。 注爲當至時還。 釋曰:云固東面矣,復言之者,明卻時還者,司射先在中西南東面,今三耦立定,司射卻來向三耦之北東面,明司射卻時右還西南東面也。 揖進至面揖。 注鉤楹至非也。 釋曰:凡行射禮,耦耦各相對揖,故司射誘射發,東面位揖,進當西階,北面揖,及階揖,?堂揖訖,東行向兩楹閒,物須過西楹,是以豫則鉤楹内北過,以記云序則物當棟,物近北,故過由楹北也。堂則由楹外過而東行,以記云堂則物當楣,物近南,故過由楹南也。云當左物者,以南面爲正,東爲左物,北面又揖也。云鉤楹,繞楹而東也者,北而東也。云序無室,可以深也者,據州立序而言。云周立四代之學於國者,案王制云:有虞氏上庠下庠,夏后氏東序西序,殷人左學右學,周人東膠虞庠。周立四代者,通己爲四代,但質家貴右,故虞、殷大學在西郊,小學在國中。文家貴左,故夏、周大學在國中王宫之東,小學在西郊。周所立前代學者,立虞、夏、殷三代大學。若然,則虞氏上庠,則周之小學爲有虞氏之庠,制在西郊也。立殷之右學,則瞽宗周立之,亦在西郊,立夏后氏之東序,則周之東膠,立在王宫之東,以其改東序爲東膠,東膠二代名,故云周立四代學。文王丗子亦論四代學中學樂之事。云而又以有虞氏之庠爲郷學者,與周立虞庠同制,故引郷飲酒義爲證,郷立庠之義也。云庠之制,有堂有室也者,則此篇云堂則由楹外,又記云堂則物當楣是也。論語云:由也?堂矣,未入於室。室堂相將,有室必有堂。言此者,見庠則室堂俱有,對榭則有堂無室也。云今言豫者,謂州學也者,周禮地官州長職云春秋以禮㑹民而射于序是也。云讀如成周宣榭災之榭者,案宣公十六年經書成周宣榭火,彼雖不據學,以其無室,與爾雅無室曰榭同,故引以爲證也。云周禮作序者,據州長職文。云凡屋無室曰榭,宜從榭者,鄭廣解榭名,爾雅云:闍謂之臺,有木者謂之榭。及成周宣謝及此州立謝,皆是無室,故云凡以該之。不得從豫及序,故云宜從榭也。云州立榭者,下郷也者,以其郷之庠有室有堂,州謝則有堂無室,故云下郷也。云今文豫爲序,序乃夏后氏之學,亦非也。不從今文者,以其虞庠、夏序皆是有室,州之序則無室,故云非。言亦者,古文爲豫巳非,今文作夏后氏之序,亦非。若然,禮記、學記及州長職并下記皆作序,鄭不破之者,以郷立虞庠,依虞有室,州立夏序,去室猶取序名,是以鄭注州長云:序,州黨之學也。故不破之也。 及物至正足 注方猶至其足。 釋曰:云志在於射者,解足未正,先視侯中之意。言左足至者,解左足履物。云右足還併足,則是立也者,解經不方足,還及正足之言。若然,云還時兼視侯中也。此不言畫物早晚,案大射納射器之下,而言工人、士與梓人?自北階,兩楹閒,䟽數容弓,若丹若墨,度尺而午,此不言者,卑者文略,亦當在納射器後即畫之也。 不去旌 注以其不獲。 釋曰:以其旌擬唱獲,今以三耦誘射,不唱獲,故不去旌也。 將乗矢 注將行至四方。 釋曰:云象有事於四方者,詩云:四矢反?,以御亂?。是四矢有事於四方。執弓至執弦 注不挾矢盡。 釋曰:案上文司射將射時,云搢三而挾一个,又云將乗矢,故知矢盡,空執弦也。 南面至挾之。 釋曰:云出于其位南,適堂西者,上文司射位設于所設中之西南,東面,今乃適位南,而北迴適堂西者,取教衆耦威儀之法故也。云改取一个挾之者,此不在西階而在堂西,故適堂西即云改取一个也。 遂適至反位。 注扑所至敎刑。 釋曰:引書者,舜典文也。彼謂敎學之刑,此爲敎射法。敎雖不同,用扑是一,故引爲證也。 司馬至負侯 注欲令至於中。 釋曰:自此盡搢扑,論三耦爲第一畨射法。云欲令射者見侯與旌,深有志於中者,凢射主欲中侯,使獲者舉旌唱獲,以是豫使見之,望深有志於中也。 獲者至而俟。 釋曰:俟,待也。而待者,謂待司馬命去侯。 司射至耦射。 注還左還也。 釋曰:知左還者,經云還當上耦,上耦位在司射之西南,東面,司射還欲西面與上耦相當,故知左還,廻身當之,取便可知也。 司射至中等, 釋曰:云司射反位者,反中西南東面位也。 上射至並行, 注併東行。 釋曰:知併行,併東行者,以其旣言?,乃言併行,故知併東行向物也。云少左者,言上射先?少左,避下射?階也,皆當至執弓。 注不決至不備。 釋曰:皆左足履物者,謂先以左足履物,東頭合足而俟,司馬命去侯。云因不射不備,此決,司射誘射行事,袒,即決、遂,執弓挾矢。今司馬不射,故不備,直袒而巳也。若然,大射司馬正不射而袒,又復決、遂者,彼大射志於射,故司馬正雖不射,袒、復決、遂,以其不爲射,仍不挾矢也。 出于至去侯。 注鉤楹至舉也。 釋曰:鉤楹者,於西楹西而北東行過,由上射之後,乃西南面立于物閒者,欲取南揚弓向侯便故也。右執簫者,不可一手揚弓,故引大射曰左手執弣,左當郤手,則右執簫者,右當覆手也。 獲者至而俟。注聲不至仆也。釋曰:云而俟者,待射者發矢當坐,故下云獲者坐而獲也。云郷射威儀省者,決大射云:負侯皆許諾,以宫趨,直西,及乏南,又諾以商,至乏聲止。是其唱諾爲宫商,是其威儀多,此不者,威儀省故也。 司馬至之南,注圍下至去侯。 釋曰:司馬由上射之後,立於物閒,命去侯訖,物閒南行,西向,適階降,是其順矣。今命去侯訖,乃圍下射之後,繞下射之東南行,而適西階去。若出物閒西行,則似直爲上射命去侯,是以并下射圍遶之,明爲二人命去侯也。 司射至反位。 注射獲至從傍。 釋曰:云交于階前相左者,旣云司射與司馬交于階前相左,乃云由堂下西階遶東北面,則相左之時,在西階之西,司馬由北而西行,司射由南而東行,各以左相迎,故云相左也。司射旣不?堂,不得云司射向北,司馬向南,而相左也。云射獲,謂矢中人也者,人謂獲者,亦以事名。云獵矢從傍者,謂從乏傍也。 乃射至乗矢。 注古文至從后。 釋曰:引孝經說,取孝經緯援神契文。彼說孝經云然後能保其社稷之等,皆作后,后,孝經也,故不從古文後,是以云當從后。 獲者坐而獲。 注射者至獲也釋曰:此未釋筭,故下經云獲而未釋獲。鄭云但大言獲,未釋其筭是也。云獲,得也。射講武田之?,是以中爲獲也者,詩云舎拔則獲,謂射諸禽獸爲獲,獲則得也。戰伐得囚俘亦曰獲,射著正鵠亦曰獲,但舉旌以宫,大言獲也。偃旌以商小言獲也。 注宫爲至相生: 釋曰:宫爲君,商爲臣,礼記樂記文。宫數八十一,數最濁,故爲君,配中央土。商數七十二,次君,故爲臣,配西方金。云聲和律吕相生者,以其以黄鍾之初九下生林鍾之初六,林鍾又上生大蔟之九二,初九與九二雖非以次相生,大蔟亦由黄鍾所生,故云聲和。由律吕相生,故舉旌以宫,偃旌以商,不取其餘律吕也。 上射至於左 釋曰:此上射、下射升與降,皆上射為先。又上射升降皆在左, 與升至卒射。 注去扑至之側 釋曰:云不敢佩刑器,即尊者之側者,此司射將升堂,即賔前,故去扑於階西乃升,是不敢佩刑器即於尊者之側也。大射,司射去扑,?于階西,適阼階下,北面告于公,曰:三耦卒射。不升堂亦去扑者,國君尊,雖堂下亦去扑也。賔揖, 注以揖然之。 釋曰:大射,司射告公三耦卒射,不見公揖,然之者,公尊故也。 司馬適堂西。 釋曰:自此盡加于楅,論三耦射訖取矢之事。 注揖,推之也。 釋曰:推手曰揖,引手曰厭。故周禮司士天揖、時揖、土揖,鄭注皆以推手解之,是以推手為揖。但揖弓者,向侯而推之,以其命取矢故也。揚弓者,向乏而揚之,以其命去侯故也。 注俟弟至教之。 釋曰:此即下文弟子取矢委于楅是也。 司馬至設楅。 注楅猶至矢者, 釋曰:云楅猶幅也,訓楅爲幅者,義取若布帛有邊幅整齊之意,故云所以承笴齊矢,即下云委于楅,北括。又大射云:旣拾取矢梱之。注云:梱,齊等之。是其承笴也。 乃設至東肆。 注:東肆統於賔。 釋曰:此弟子設楅之時,司馬敎之,故大射云:小臣師設楅,司馬正東面,以弓爲畢。鄭注云:畢,所以敎助執事者。明此亦然。云東肆統於賔者,然則楅有首尾,故下記云:
楅長如笴,博三寸,厚寸有半,龍首。鄭注云:兩端爲龍首。若然,則有首無尾,而言西上者,應有刻飾,記之爲首尾也。 司馬至乗之。 注撫拊至乃袒。 釋曰:云司射之南,退釋弓者,司馬往堂西釋弓,還依三耦所行之處,亦取威儀進止之事,故曰司射之南也。云委矢于楅,北括者,順射時矢南行故也。云撫,拊之也者,言撫者,撫拍之義。言拊者,取拊近之理,故轉從拊也。云就委矢,左右手撫而四四數分之也者,謂司馬北面就所委矢之南,北面以右手撫四矢於東,以左手撫四矢於西,是四四數而分之也。云上旣言襲矣,復言之者,嫌有事即袒也者,案上文命弟子設楅,退時巳襲,今復言襲進者,嫌有事則袒,故重言之也。云凡事,?堂乃袒者,堂下雖有事亦不袒。若司射不問堂上,堂下有事即袒,司馬與司射遞行事恐同,故明之也。 注増故至相明。 釋曰:上言獲者執旌許諾,故曰曏獲者許諾,至此弟子曰諾,以其事同,互相明也。言互者,獲者執旌許諾,不言弟子許諾,則弟子亦許諾。此直言弟子自西方應曰諾,不言獲者應諾,則獲者亦應諾可知。以其事同,省文,故互相明之。 司射至爲耦。 注言若至賔射。 釋曰:自此盡比,衆耦,辯論次畨將射,比衆耦之事。但射禮三而止,第一畨直司射與三耦誘射,不釋筭。第二畨,三耦與衆耦俱射,釋筭。第三畨兼有作樂爲射節。云言若者,或射或否者,以若是不定之辭,故知或射或否。射者繹已之志者,禮記射義文。繹。謂陳已之志意也。云大夫,遵者也者,上云大夫有遵者是也,故與賔主同在任情之限。云告賔曰:主人御于子。告主人曰:子與賔射。此約下大夫與士射之辭,以賔比大夫,以主人比士,尊賔之義也。 遂告至於子。 注大夫至郷里。 釋曰:云大夫爲下射,而云御於子,尊大夫也者,上命三耦云命上射曰:某御於子。命下射曰:子與某子射。今命大夫云某御于子,與上射同者,尊大夫也。大夫雖爲下射,其辭不與下射同也。云士謂衆賔之在下者,言衆賔則與賔俱來者也。下記云:
大夫與,則公士爲賔。鄭注云:公士在官之士,則衆賔之内亦有士矣。與賔俱至,則得主人之所命者也。其將射而至者,非主人之所命,直來觀禮者也。但是一命巳下,莫問先後而至,皆齒于堂下,故鄭揔云:士謂衆賔之在下者,及羣士來觀禮者也。云禮,一命以下,齒于郷里者,周禮黨正禮十月行正齒位之禮云:一命齒于郷里,再命齒于父族,三命不齒。案郷飲酒注云:此篇無正齒位之禮,則郷射先行郷飲酒之禮,亦無正齒位之法,而云一命以下齒于郷里者,郷飲酒、郷射雖無正齒位之禮,士立于下,是以一命者在下,與郷里齒,是其常法。諸侯之士無再命以上,若爲公卿大夫,自在尊東爲遵也。言士謂衆賔之在下者,則堂上三賔不與大夫爲耦矣,亦皆射,故下文云衆賔與射者皆降是也。司射至衆耦 注衆耦至三耦。 釋曰:云衆耦,大夫耦及衆賔也者,言大夫之耦,唯謂堂下之士,言衆賔則兼堂上三賔,故下云衆賔皆降。云命大夫之耦曰:子與某子射,此即上文命下射之辭也。云其命衆耦如三耦者,上命三耦云命上射曰某御於子,命下射曰子與某子射是也。以其俱是士,故命辭同。 衆賔至北上。 注言若至數也。 釋曰:言由司馬之南適堂西者,上文司馬位在司射之南東面是也。云多,無數也者,以其言若,亦是不定之辭,故無常數也。衆賔若少,以南面爲正;若多不受,則西邊東面北上。若然,大夫來在尊東爲遵,而此言之者,鄭揔解來觀禮之意,不謂大夫輒在此位也。 賔主至未降。 注言未至在射。釋曰:言未降後有降階之理,故下云三耦卒射,賔主人、大夫揖,皆由其階降,與耦俱?射也。言志在射者,以其射在於堂上故也。 司射至耦辯。 注衆賔至乃徧。 釋曰:云衆賔射者降比之,耦乃徧者,以上文司射降比衆耦,下文乃云衆賔將與射者皆降,鄭恐衆賔堂上後降者不比,故兼堂上後降,亦比乃徧也。 遂命至反位。 注反位至遂來。 釋曰:自此盡爲上,論拾取矢并衆耦皆就射位之事。云反位者,俟其袒、決、遂來者,下文云三耦拾取矢,進立于司馬之西南是也。此司射反位,不言先下,將欲爲下畨射。司射堂西命三耦及衆賔,皆袒、決、遂,執弓就位,司射先反位。鄭注云:言先三耦及衆賔。曏不言先三耦,未有拾取矢,位無所先。以此言之,明言先反者,對未反位之辭。俱有位,得言先,若一有一無,不得言先,即此文是以下文注決此也。若俱無,亦得言先,故上云司射比三耦於堂西。云司射先立於所設中之西南,東面,三耦皆進,由司射之西立于其西南,東面北上而俟。是其皆未有位,亦得言先。 三耦至西南 注必袒至射事。 釋曰:立于司馬之西南者,案上司射位在中西南,司馬位在司射南,今立于司馬之西南,亦東面北上也。云必袒、決、遂者,明將有射事者,始取未有射事而袒、決、遂者,以其取矢即訖,有射,故豫著之,故云將有射事也。 司射至取矢。 注作之至作射。釋曰:案上文司射作射之時,左還,當上耦西面作上耦射。今作取矢亦如之,故云還當上耦如作射。 司射至楅揖。 注當楅至東西。 釋曰:此上耦發位東行時,一南一北並行,及將至楅南,下耦在南,稍進,當前楅南,俱北面揖。其時上射稍西,下射稍東,東西相當,故云當楅楅正南之東西也。 上射至面揖, 注橫弓至可也。 釋曰:言順羽且興者,謂以右手順羽之時則興,故云且興也。言左還者,以左手向外而西回,東面揖者,揖下射使取矢也。云横弓者,南踣弓也者,覆左手以執弓,卻右手以取矢便,故知不北踣弓也。云以左手在弓表者,表,弓背也。覆手以執背,故云左手在弓表。云右手從裏取之,便也者,覆手在表執弓,一手卻在裏取矢,故云便也。云不言母周在阼,非君周可也者,案大射云:左旋母周,反面揖。鄭注云:左還,反其位。母周右還而反東面也。君在阼,還周,則下射將背之。此直云左還反位,不言母周,明還周可也。鄭云下射將背之,則上射背左還母周也。 下射至上射。 注覆手至亦便。 釋曰:云以左手在弓裏,右手從表取之,亦便者,上射在西,云南踣弓,此不云踣弓,則亦南踣弓,知者,以其亦用左手執弓,覆右手取矢,則執弓卻左手可知。旣仰左手向上,執弓而南踣,故用右手弓上向下取矢,亦便也。 旣拾至一个。 注楅南至之位。 釋曰:云楅南,郷當楅之位者,上云進當楅北面揖,今至此位,皆還北面也。 揖皆至於右。 注上射至西面。 釋曰:云上射轉居右,便其反位也者,此決射時,升降,上射皆居左,彼自堂西,不復庭位故也。此復庭位,故上射轉在右,是以鄭云便其反位也。云下射左還,少南行,乃西面者,以其初北面時,東西相當,今西行冝並,故下射少南行,乃西面取並行故也。 與進至反位, 注相左至之北。 釋曰:云由進者之北者,以其進取矢者東行,此則西行,由進者之北,則得相左也。 三耦至反位, 注取誘至之後。 釋曰:云三耦拾取矢亦如之者,上云三耦之中,上耦外而言之。云取誘射之矢,挾五个者,以其前拾取矢,皆搢三挾一个,乃反位。此則先取四矢,亦搢三挾一个,乃并取誘射四矢,兼挾之,故五个也。云弟子逆受於東面位之後者,弟子即納射器者,因留主授受於堂西西方。今見下耦將司射矢來射,至于賔。 注猶有至必也。 釋曰:自此盡共而俟,論第二畨射之事。案大射第二畨射,司馬命去侯,云如初。此司馬命去侯,不言如初者,此臣禮,威儀省,司馬初命去侯時,獲者許諾,聲不絶,以至于乏。再畨、三畨,命去侯,獲者直許諾,無不絶聲,故不言如初。大射君禮,威儀多,故第二畨與前同,獲者以宫商趍之,故言如初。於第三畨禮殺,復不以宫商,直許諾,又不得言如初。云今三耦卒射,衆足以知之矣,猶挾矢者,君子不必也者,三耦教射者,三耦卒射,衆賔足知射禮,猶挾矢教之者,君子不必也者,案論語孔子云:君子無必,無固,無我。以不必即知,故仍教之。賔許至視之。 注視之當教之。 釋曰:云當教之者,謂教其釋筭,安置左右,及數筭告勝負之事,亦教之也。 釋獲至從之。 注鹿中至兕中。釋曰:以州長是士,射于榭,郷大夫是大夫,爲之射于庠。下記云:士則鹿中,大夫兕中,故云鹿中,謂射於榭也。於庠,當兕中也。 釋獲至而俟注興還至實之。
釋曰:云設中,南當楅南北節,西當西序東西節。云興,還,北面受筭,反東面實之者,以其所納射器皆在堂西,執中與筭皆從堂西來,向西序之南,南面。執中者旣東面坐設訖,興,還向北面受筭,迴向東面實之也。 司射至不釋。 注貫猶至作?。 釋曰:言不貫者,以其以布爲侯,故中者貫穿布侯,故以中爲貫也。是以鄭云貫猶中也,中則貫也。 上射至而俟。 注執所取筭。 釋曰:八筭者,人四矢,一耦八矢,雖不知中否,要須一矢,則一筭,改實八筭,擬後來者用之。 乃射至委之。 注委餘至中西。 釋曰:云上射於右,下射於左者,以釋筭者東面爲正,依投壷禮,賔黨於右,主黨於左,是以上射於右,賔黨也;下射於左,主黨也。云委餘筭,禮尚異也者,手中餘筭,未知有幾,不可盡中,所有餘亦得於後釋要委餘於地,别取中内八筭者,禮尚異,故不用餘者。云委之合於中西者,筭法多少,視射人多少不定,要橫委其餘於中西,手中餘者與之合也。 又取至就席, 注或言至堂西。 釋曰:上云榭則鉤楹内,謂射於榭者也。堂則由楹外,謂射於庠者也。此當有郷大夫射於庠,亦有州長射於序,故互見其義。互言者,今袒、決、遂,則言堂東西,見在庠,在榭亦然。釋弓說決、拾,則言序東序西,序則榭也,在庠亦然,故言互言之。周公省文,欲兩見之也。云大夫止於堂西者,上賔主人、大夫俱降,無堂西之文,下云大夫袒、決、遂,就其耦,故知此時止於堂西,故下記:大夫降立于堂西以俟射也。 大夫至就席。 注耦於至得申。 釋曰:言在堂如上射之儀者,謂耦先?,是如上射身先?法,以其近射事,故得申也。 衆賔至上耦。 注於是至及賔。 釋曰:云於是言唯上耦者,嫌賔主人射亦作之。鄭言此者,若二耦射下即言所作唯上耦,則賔主人射作之未可知,故於衆賔射訖乃言此,明賔主射不作可知,故於此乃言所作唯上耦,明除賔主矣,故鄭云於是言唯上耦,嫌賔主射亦作之。引大射者,公尊,公與賔射不作,直請。記云:賔主人射,則司射擯?降。是雖不作,猶爲擯相之,但不請也。 卒射至而俟。 注司射至數也。釋曰:云冝,終之也者,決前畨射,司射告卒射,此二畨射不告,卒使獲者告,是冝終之也。云餘獲,餘筭者,一耦不必盡中,故有餘筭也。云無餘筭,則空手耳者,或賔主八矢盡中釋八筭,故空手告也。 司馬至握焉,注兼束至作尚。 釋曰:自此盡司馬乗矢,論取矢之事。云束于握上,則兼取之,順羽便也者,握上則兼取之,順持之處,今束於握之上,取持於中央,握之向下,順羽便,故乗矢揔束之也。云不束主人矢,不可以殊於賔也者,主人郷大夫,則是大夫官,當束之,不敢殊别於賔。若主人是州長,則士自然不束也。肅愼氏者,國語文。引之者,證矢有題識,以有題識,故束者得知是大夫之矢也。 司射至視筭。 注釋弓至事巳。 釋曰:凡言遂者,因上事,司射於上無事,而言遂適者,以司射與司馬遞行事,今以司馬進乗矢,司射遂適西階西,釋弓去扑也。云射事巳,此始再畨射未巳而言巳者,前畨不釋獲,今據第二釋獲之功成則爲巳,是以下記云:司射釋弓矢,視筭與獻釋獲者釋弓矢。注云:唯此二事。休武。主文。休武者,射訖數筭,主文者洗爵獻釋獲者是也。 釋獲至右獲。 注固東至右獲。 釋曰:釋獲者在中西,東面。釋筭之時,賔黨於右,主黨於左,今將數筭,冝就之,是以少南就右獲,更東面也。 二筭爲純。 注純猶至隂陽。 釋曰:云耦隂陽者,隂陽對合,故二筭爲耦隂陽也。 注縮從至爲蹙。 釋曰:凡言從橫者,南北爲從,東西爲横。今釋筭者東面而言從橫,則據數筭東爲正,是以東西者爲從,南北者爲橫,故鄭云於數者東西爲從也。 有餘至於下。 釋曰:此則以南北爲横也。 注少北至郷之。 釋曰:云少北於故,故則右筭也。又移至左筭之後,東面郷之,是以云少北於故。 注變於右。 釋曰:云變於右者,右則一一取之於地,實于左手,此則揔斂於左手,二取之於左手,委於地,是變也。必變之者,禮以變爲敬也。司射至于賔 注賢獲至其餘。釋曰:云齊之而取其餘者,解經取賢獲,以筭爲獲,以其唱獲則釋筭,故名筭爲獲。左右數齊有餘則賢獲,故以告也。 若右至曰竒。 注賢猶至干竒。釋曰:若干者,數不定之辭。凡數法,一二巳上得稱若干,竒則一也。一外無若干。鄭亦言若干者,因純有若干,竒亦言若干,竒。言若干者,衍字也。若左至而俟。 釋曰:此將爲第三畨射,故豫設之,或實或委,一如前法也。 司射至設豐。 注將飲至而卑。 釋曰:自此盡徹豐與觶,論罰爵之事。云設豐所以承其爵也者,案燕禮君尊有豐,此云承爵,豐則兩用之。燕禮注豐形似豆,卑而大。此不言大,彼以承尊,故言大,此承爵不言大,或小耳。弟子至反位。注勝者至有事。 釋曰:知弟子是少者,以其執弟子禮使令,故知少者也。云執弓反射位,不待其黨已酌有事者,以此弟子由堂西,固在射賔中矣。黨即衆賔是也。案下文三耦及衆射者皆與其耦進立于射位,今酌者不待其黨與俱進,而先反射位者,由己酌酒有事訖,其黨未得司射命,又無事不得共酌者同就射位,故酌者不得反射位也。 司射至張弓 注執張至卒射。 釋曰:云右手執絃如卒射者,上文卒射,執弓不挾,右執弦,矢盡故也。此非卒射,亦執張弓,爲無矢亦右執弦也,故注云如卒射。 注固襲至執弦, 釋曰:云固襲,說決拾矣者,謂前降堂時,旣襲,說決拾矣。云起勝者也者,謂至此復言不勝者,謂以此襲說決拾,以不能用也,起發勝者袒決,遂能用也。云兩手執弣,又不得執弦者,上勝者言執張弓,如卒射,則左手執弓,右手執弦。此則云執弣,明仰弓於左手之上,執弣橫之,而不得執弦,則冝右手共執弓弣,故云兩手執弣,又不得執弦也。 司射先反位。 注居前俟所命來。 釋曰:云居前俟所命來者,以衆射者皆止於堂西,未向射位,而司射先反位,於下文衆耦等乃來就位射,是得命即來,故云俟所命來也。來訖,司射乃作之也。三耦至少右。 注先升至之位。 釋曰:云少右,辟飲者也者,以其豐在西楹之西,正當西階,飲者升少西,又當辟豐上之爵,故云少右,辟飲者也。云亦相飲之位者,以其相飲者皆北面於西階,授者在東,飲者在西,故云亦相飲之位。 注右手至執弓。 釋曰:此無正文,以?禮皆左手執爵,用右手以?,故知此亦用左手執弓,右手執觶可知也。 注後升至由次。 釋曰:此對射時?降皆有上射在先,今後升先降,故云略之,不由次第也。 注俟復射。 釋曰:待復射者,謂待第三畨射也。 有執爵者。 注主人至序端。 釋曰:以初使勝黨第子酌酒於豐上以發首,故使弟子。今云有執爵者,明主人使賛者代弟子酌於豐上,以次至終也。賛者,謂主人之賤不射者。此則郷飲酒云主人之賛者之?也。云於旣?飲,而?自西階立于序端者,謂於上耦旣飲訖,賛者乃?自西階酌訖,奠於豐上,如下文,賛者即立于序端。立于序端,文出于大射也。執爵至如初。 注毎者至於徧。 釋曰:云執爵者坐取觶實之者,謂初飲訖,反奠於豐上,賛者取此觶實之,反奠于豐上。云?飲者如初,巳下皆如初,故鄭云毎者輒酌以至於徧也。 司馬至于侯。 注郷人至獻也。 釋曰:自此盡負侯而俟,論司馬獻獲者之節。云郷人獲者賤,明其主以侯爲功,得獻也者,案大射云:司馬正洗散,遂實爵,獻服不。服不侯西北三歩,北面拜受爵。注云:近其所爲獻。彼國君禮,使服不士官唱獲,故就其所爲唱獲獻之。此郷人獲者賤,故獻於侯,明以侯爲功得獻也。薦脯至三? 注:皆三至處也。 釋曰:三處者,下文右與左中是也。獲者至送爵 注負侯至受爵。 釋曰:知負侯中者,以下云適右个,又適左个,後言中,明先居中可知。云拜送爵不同面者,辟正主也者,案上文正主獻賔、獻衆賔皆北面,與受獻者同面,今此與受獻不同面,故云辟正主也。云其設薦俎西面錯,以南爲上者,獲者據之東面,而云西面錯,據設人而言。以南爲上者,特牲、少牢東面籩豆,皆以南方爲上,故知此亦然。云受爵於侯,薦之於位者,此云負侯北面拜受爵,是受爵于侯。云薦之於位者,下云左个之西北三歩,東面設薦,是薦之於位也。若然,不薦亦在侯者,以其酒在人手,可得就侯獻獲者,薦乃設之於地。若與酒俱在侯所,則正?侯何名獻獲也。若大射,則獻與薦俱在乏,乃適侯祭之,君禮與此異也。 獲者至薦俎。 注獲者至新之。 釋曰:此將?侯也。云獲者以侯爲功,是以獻焉者,以獲者卑賤,因侯有功乃得獻,今還以得獻之酒獻侯,故云是以獻也。云人謂主人賛者,以其前使爲獲者設薦俎,是主人之賛者,今還使之設薦俎,故知人是主人賛者。知籩在東,豆在西,俎當其北也者,以其侯以北面爲正,依特牲、少牢皆籩在右,故知籩在東右廂,豆在西左廂可知也。云言使設新之者,鄭意嫌更使人設之,其實薦此者仍前人,而云使人設薦俎,示新之而巳,故云言使設也。 獲者至?酒 注爲侯至大射。 釋曰:此正祭侯,故獲者南面郷侯祭,故鄭云爲侯祭也。云亦二手祭酒,反注,如大射者,案大射云:獲者左執爵,右祭薦俎,二手祭酒。鄭注云:二手?酒者,南面於俎之北,當爲侯祭。於豆閒爵反注,爲一手不能正也。此薦爼之設,如於北面人焉,此祭亦然,故云如大射也。 左个至旣爵 注:不就至北面。 釋曰:云不就乏者,明其享侯之餘也者,若就之,則已所當得,今不就乏近侯者,明享侯之餘。云立飲于薦右,近司馬者,解在薦右之意也。知於是司馬北面者,此約獻釋獲者司射之位。案下文司射獻釋獲者,釋獲者薦右東面拜受爵,司射北面拜送爵,故知此時司馬亦北面也。若然,釋獲者在司射之西,北面立飲,此獲者不北面飲者,案大射注:此曏受獻之位也。不北面者,嫌爲侯卒爵,此亦然,故不北面也。 司馬至乏南。 注遷設至之前。 釋曰:云遷設薦俎就乏,明已所得禮也者,前設近侯,見享侯之餘,此近乏者,乏者,己所有事之處,遷近乏,是明其己所得禮故也。云設于南,右之也者,以右取之便也。云凡他薦俎皆當其位之前者,言凡,見廣解薦處,謂凡燕及食并祭祀之薦俎,皆當其位之前。唯此與大射獲者與釋獲者薦俎辟設,不當前也。 獲者負侯而俟。 釋曰:獲者旣受獻,負侯而俟,第三畨射也。 司射至有?。 注:不當其位,辟中。釋曰:自此盡反位,論司射獻釋獲之事。此薦脯醢及折俎,有肺祭一,與獻獲者同,但彼三祭,此一祭爲異也。一?者,亦薦有?肺,俎有祭肺,以爲將食而祭,故言有祭也。云不當其位,辟中者,以釋獲者位在中西,故獻之於其位少南,所以辟中也。 釋獲至反位。 注辟薦至辟俎。 釋曰:云亦辟俎者,上獻獲者訖,獲者執其薦,使人執俎從之,設于乏南。此釋獲者受獻訖,釋獲者少西辟薦,不云辟俎,亦辟俎與獲者同可知,故云亦辟俎也。 司射至反位。 注:爲將復射。 釋曰:自此盡反位,論將爲下畨射作之,使拾取矢之事。 司射至就位, 注:位射至取矢。 釋曰:云位,射位者,知是射者。下云各以其耦反於射位,故知此是射位,在司射之西南,東面者也。云不言射位者,以當序取矢者,以此當次序拾取矢射,故不言射位也。 司射先反位。 注言先至所先。 釋曰:言先三耦及衆賔也者,此下有三耦及衆賔,故知先三耦及衆賔也。云曏不言先三耦,未有拾取矢位,無所先者,案前第二畨將射,命三耦拾取矢,司射反位,不言先,未有位,無所先,故決之。第二畨無位者,以司射之西南有三耦射位,至再畨,司射反於故位,三耦將移於司馬之西南拾取矢之位,未往之時,末有故位,三耦旣無故位,故司射不得言先,故以此決之也。凡射,大射與郷射各有三位,此郷射無次,有堂西取弓矢、袒決遂及比耦之位,又有三耦射位,在司射位西南,又有拾取矢及再畨射位,是三位。大射有次,次内有袒決遂取弓矢之位,又有堂東次比耦之位,又有射位并拾取矢之位,是亦有三位。但君臣禮異,故位事不同也。三耦至射位。 注。以猶與也。 釋曰:訓以爲與者,春秋之義,能東西之曰以。若存以字,謂言尊卑不同,任意以之,故轉爲與,則平敵之義也。司射至前揖。 注南面至行也。 釋曰:言南面者,謂賔主各於堂東西南面立相待。言揖行者,謂各於堂上北面相見而揖,揖訖,行向楅也。及楅至三耦。 注及楅至便也。 釋曰:云及楅,當楅東西也者,賔主出堂東西相見,揖訖,東西行至楅所也。云不北面揖,由便也者,決三耦及衆賔皆於楅南北面揖,及楅揖。此則無楅南北面揖,賔主各由東西便故也。 卒北至一个。 注亦於三耦爲之位。 釋曰:經云搢三挾一个,與上三耦取矢訖,搢三挾一个同,又同處,故云亦於三耦爲之位也。揖退。 注皆巳至反位。 釋曰:云皆巳揖,左還,各由其塗反位者,謂賔主北面揖退之時,賔主皆左還,相背各向堂塗,反堂東西之位。知左還者,約上三耦也。 賔堂至就席。 注將袒至賔也。 釋曰:袒是盡敬之事,襲是脩容之禮,故上經將袒先言主人,此經襲則先言賔,是尊賔故也。 大夫至其耦。 注降袒至取矢。 釋曰:知於堂西者,上文賔主人大矢降賔堂西,袒、決、遂,又上文大夫射時,堂西袒、決、遂,故知也。 揖皆至矢束。 注說矢至拾取。 釋曰:大夫西面者,爲下射故也。 興,反至位揖。 注兼取至接也。 釋曰:此大夫與耦取矢,踣弓、覆手、仰手,一如上三耦法。其揖退之儀亦如上,左還而西也。 司射至如初。 注進前至?射。 釋曰:自此盡退中與筭而俟,論第三畨用樂射之事。云曏言還當上耦西面,是言進,終始互相明也者,上畨將射時,云司射還當上耦西靣作上耦射,不言進,明還當上耦時者,進近上耦乃作之。此直進作射,不言還當上耦,明進時亦還當上耦而作之,故言終始互相明也。司馬至賔許。 注東面至在堂。 釋曰:知在西階之前,不就樂正命之者,以經云司射降搢扑,即言東靣命樂正,無行進之事,故知西階之前遥命之也。云樂正亦許諾,知者,案大射云:司射東面命樂正曰:命用樂,樂正曰諾。是樂正許諾之事。此不言者,文不具,故言之。云猶北面不還,以賔在堂者,此亦無文。樂正位東階東南,北面。大師位東北,西面。賔在堂,南面。樂正猶北面,不還西面。是以下文特云東面命大師,明此時不西面受命矣。大射鄭注彼云:樂正西面受命,左還,東面命大師。與此禮異者,雖無正文,鄭以義言君在阼故也。 司射至不釋 注不與至聽也。 釋曰:云郷射之鼓五節者,以卿大夫士用五節,是以射人云王以騶虞九節,諸侯以貍首七節,卿大夫以采蘋五節,士以采蘩五節,是卿大夫、士同五節。云歌五終,所以將八矢者,下記云:歌騶虞若采蘋,皆五終是也。云一節之閒當拾發,四節四拾,其一節先以聽也者,尊卑樂節雖多少不同,四節以盡,乗矢則同,其餘外皆以聽,以知樂終始長短也。王九節者,五節先以聽;諸侯七節者,三節先以聽;卿大夫、士五節者,一節先以聽。皆四節拾將乗矢,但尊者先以聽則多,卑者先以聽則少,優至尊,先知審政也。此節亦取侯道之數,故鄭注射人云九節、七節、五節者,奏樂以爲射節之差。言節者,容侯道之數也。凡射皆與臣下共爲,若與尊者同耦,自然與尊者同節。若不與尊者同耦,則各自用其節。樂當與射義同。 上射至若一, 注東面至重節。 釋曰:云東面者,進還郷大師也者,以其大師西面,樂正北面,明知進身郷大師乃命之。云此天子之射節也者,周禮射人而知。云取其冝也者,騶虞喻得賢者多,此郷射亦樂賢,故云取其冝也。云其他賔客,郷大夫則歌采蘋者,采蘋是郷大夫樂節,其他謂賔射與燕射。若州長他賔客自奏采蘩。若然,此篇有郷大夫、州長射法,則同用騶虞,以其同有樂賢之志也。云閒若一者,重節者,閒若一,謂五節之閒,長短希數皆如一,則是重樂節也。 大師至射降 注皆應至衆賔。 釋曰:云樂正退反位者,反工南北面位也。云降者衆賔者,次畨射時,賔與主人、大夫卒射,皆?堂,此降者衆賔也。釋獲至如初。 注側持至射也。 釋曰:言猶袒者,亦是有故之辭,以其常袒,恐不袒,故言猶以連之也。云側持弦矢曰執者,對方持弦矢曰挾。并矢於弦,尚其鏃,將止,變於射也者,亦是對將射挾矢而言。 司射至堂西。 注不挾至禮畢。 釋曰:云不挾,亦謂執之如司射也者,執之如司射,兼諸弦弣,則與司射異,以其司射直執一个,無三矢,兼於弣,三耦以下則執一个,并於弦,又以三矢并於弣,所以異也。 辯拾至就席,注謂賔至留下。 釋曰:知相俟于堂西者,以經言辯拾取矢訖,乃言揖皆?就席,則知先取矢者,皆相待堂西,其主人則在堂東,徧取矢訖,乃揖而?堂就席也。云主人以賔揖升,大夫及衆賔從?立時少退于大夫。三耦及弟子自若留下者,衆賔則三賔也。皆依上文獻後?及留在下之法。 司射至反位。 釋曰:司射之扑在階西,今來去扑於堂西之等,以其不復射故也。 司馬至釋之, 注說解至束之。 釋曰:上初張侯時,云乃張侯,下綱不及地,武,不繫左下綱,中掩束之。鄭云:事未至也。又至將射時,司馬命張侯,弟子說束,遂繫左下綱,鄭注云:事至。今言司馬命弟子說侯之左下綱而釋之,直言說侯之左下綱而釋之,明未全去,備復射。故鄭下注云:諸所退皆俟於堂西,備復射也。故知此釋之爲三畨,射畢不復射。若有射,則行燕射,旅酬以後乃爲之,故於此時中掩左下綱,如初張時也。 命獲至而俟。 注請所至薦俎。 釋曰:獲者,釋獲者亦退薦俎者,上獻時皆有薦俎,辟之於右,今獲者以旌退,釋獲者退中,故知亦退薦俎也。 司馬至而立, 注當監旅酬。 釋曰:自此盡司正降復位,論射訖行旅酬之事,故司馬反爲司正,鄭云當監旅酬也。樂正至反坐。 注賛工至北面。 釋曰:前爲將射,遷工于東方,西面,樂正北面。今將旅酬作樂,故遷?於堂上也。云降時如初入者,以經直云如其降也,降時威儀不見,故取上文降時如初入,初入則上工四人巳下是也。云樂正反自西階東,北面者,上初?於西階之東,樂正立于其西,合樂訖,工告樂正曰:正歌備。樂正告于賔,乃降立于西階東,北面。又將射時,樂正命弟子賛工遷樂于下,弟子相工如初入,降自西階東,北面,近其事。知不?者,以正樂畢,上無告請於賔之事,冝與正歌備巳後同也。 賔北至南面。 注所不至立飲。 釋曰:賔北面坐取俎西之觶者,謂上一人舉觶于賔,賔奠于薦西者也。云賔,立飲者,郷飲酒當此賔酬主人時,云賔不祭,立飲是也。 注旅酬至殺也。 釋曰:對獻酬之時,賔主各於其階,故云同階禮殺也。 賔揖至之禮。 注其旣至所酬。釋曰:云主人以觶適西階上酬大夫者,旅酬恒執此觶以相酬,故言以。知義然者,上文命獲者以旌退,鄭注云旌言以者,旌恒執也是也。云其旣實鱓,進西南面立,曏所酬,知者,以上賔酬主人,阼階上實觶,進南面,則知此主人酬大夫,西階上實觶,而亦進西面可知也。 主人至如之,釋曰:云若無大夫者,郷人爲公卿大夫來觀禮者爲遵,或有或無不定,故云若有大夫,先酬之,無大夫,則酬長。以郷射無介,直有三賔,以長幼之次受酬。此言酬衆賔,則三賔也。 司正至某子。 注某者至爲主。釋曰:云旅酬下爲上,尊之也者,以旅酬者,少長以齒逮下之道,前人雖卑,其司正命之飲酒,呼之稱謂尊於酬者,故受酬者爲某子,酬他爲某也。云春秋傳曰者,案莊十年秋九月經書,荆敗蔡師于莘,以蔡侯獻舞歸。公羊傳曰:荆者何?州名也。州不若國,國不若氏,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字不若子。何休云:爵最尊也。鄭引之者,證旅酬下爲上之義。酬者稱字,受酬者稱子,子是尊稱。云此言某酬某子者,射禮略於飲酒,飲酒言某子受酬,以飲酒爲主者,此郷射主於射,略於飲酒,故稱酬他者字,又稱受酬飲酒者爲子,是字不若子飲酒言某子受酬,直以飲酒爲主故也。 受酬至東面。 注退立至北面。 釋曰:云始?相立階西北面者,郷飲酒注亦然。知者,以司正?自西階與西階之酬者立,故知始時在西階西,北面也。 衆受至階上。 注在下至於賔。 釋曰:引郷飲酒記者,欲見賔黨在西,主黨在東,主黨不與酬之義。
儀禮䟽卷第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