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卷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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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9:25

李文卷第十二

碑傳四首

髙愍女碑      楊烈媍傳

東川節度使盧公傳  歐陽詹傳

髙愍女碑

愍女姓髙,妹妹名也,生七嵗。當建中二年,父彦昭以?陽歸天子。前此逆賊質妹妹與其母兄,而使彦昭守?陽。及彦昭以城歸,妹妹與其母兄皆死。其母,李氏也,将死,憐妹妹之㓜無辜,請獨免其死,而以為婢于官,皆許之。妹妹不欲,曰:生而受辱,不如死。母兄且皆不免,何獨生為?其母與兄将被刑,咸拜于四方,妹妹獨曰:我家為忠,宗黨誅夷,四方神祗尚何知?問其父所在之方,西嚮哭再拜,遂就死。明年,太常謚之曰愍。當此之時,天下之為父母者聞之,莫不欲愍女之為其子也;天下之為夫者聞之,莫不欲愍女之為其室家也;天下之為女與妻者聞之,莫不欲愍女之行在其身也。昔者曹娥思盱,自沉于江,獄吏嘑囚;章女悲號,思唁其兄,作詩載馳;緹縈上書,廼除肉刑。彼四女者,或孝或智,或義或仁,噫此愍女,厥生七年。天生其知四女不倫,向遂推而布之於天下,其誰不従而化焉?雖有逆子必改行,雖有悍妻必易心,賞一女而天下勸,亦王化之大端也。異哉,愍女之行,而不家聞戸知也。貞元十三年,翺在汴州,彦昭時為頴州刺史,昌黎韓愈始為余言之。余既悲而嘉之,於是作髙愍女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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