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宜興縣社倉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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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09:21

常州宜興縣社倉記

始予居建之崇安,嘗以民饑請於郡守徐公嚞得米六百斛以貸,而因以爲社倉。今㡬三十年矣,其積至五千斛,而?歛散之里中,遂無凶年。中間䝉恩召對,輙以上聞,詔施行之,而諸道莫有應者,獨閩帥趙公汝愚、使者宋公若水爲能廣其法於數縣,然亦不能遠也。紹熈五年春,常州宜興大夫髙君啇老實,始爲之於其縣善拳開寳諸鄊,凡爲倉者十一,合之爲米二千五百有餘斛,擇邑人之賢者承議郎趙君善石、周君林、承直郎周君世徳以下二十有餘人以典司之,而以書來屬予記,予心許之而未及爲也。㑹是?浙西水旱,常州民饑 劇,流殍滿道,顧宜興獨得下熟,而貸之所及者 有頼焉。然予猶慮夫貸者之不能償,而髙君之惠將有所窮也。明年春,髙君將受代以去,乃復與趙周諸君皆以書來趣予文,且言去?之冬,民負米以輸者,繦屬爭先視貸籍,無?合之不入。予於是益喜髙君之惠,將得以乆於其民。又喜其民之信愛其上而不忍欺也,則爲之記其所以然者。抑又慮其乆而不能無敝於其間也,則又因而吿之,日有治人無治法。此雖老生之常談,然其實不可易之至論也。夫先王之世,使民三年耕者,必有一年之蓄,故積之三十年,則有十年之畜,而民不病於凶饑,此可謂萬世之良法矣。其次則漢之所謂常平者,今固行之,其法亦未嘗不善也。然考之於古,則三豋㤗平之世蓋不常有,而驗之於今,則常平者獨其法令簿書筦鑰之僅存耳。是何也?蓋無人以守之,則法爲徒法而不能以自行也。而况於所謂社倉者,聚可食之物於鄊井荒閑之處,而主之不以任職之吏,馭之不以流徒之刑,苟非常得聦明仁愛之令如髙君,又得忠信明察之士如今日之數公者,相與并心一力,以謹其出納,而杜其姦欺,則其法之難守,不待巳日而見之矣。此又予之所身試者,故并書之,以告後之君子云。慶元元年三月庚午旣望,具位朱熹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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