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幣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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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0:30
錯幣第四
大夫曰:交幣通施,民事不及,物有所并也。計本量委,民有饑者,榖有所藏也。智者有百人之功,愚者不更本之事,人君不調,民有相妨之富也。此其所以或儲百年之餘,或不厭糟糠也。民大富,則不可以禄使也;大疆則不可以威罰也。非散聚均利者不齊。故人主積其食,守其用,制其有餘,調其不足,禁溢羨,厄利塗,然後百姓可家給人足也。
文學曰:古者,貴德而賤利,重義而輕財。三王之時,迭盛迭衰,衰則扶之,傾則定之。是以夏忠,殷敬,周文,庠序之敎,恭讓之禮,粲然可得而觀也。及其後,禮義弛崩,風俗㓕息,故自食禄之君子,違於義而競於財,大小相吞,激轉相傾,此所以或儲百年之餘,或無以充虚蔽形也。古之仕者不穡,田者不漁,抱關擊柝,皆有常秩,不得兼利盡物。如此,則愚智同功,不相傾也。詩云:彼有遺秉,此有滯穗,伊寡婦之利。言不盡物也。
大夫曰:湯、文繼衰,漢興乗弊。一質一文,非苟易常也。俗弊家法,非務變古也,亦所以救失扶衰也。故敎與俗改,弊與世易。夏后以玄貝,周人以紫石,後世或金錢刀布,物極而衰,終始之運也。故山澤無征,則君臣同利;刀幣無禁,則姦貞並行。夫臣冨相侈,下專利,則相傾也。
文學曰:古者,市朝而無刀幣,各以其所有易無抱布貿絲而已。後世即有龜貝金錢,交施之也。幣數變而民滋僞。夫救僞以質,防失以禮。湯、文衰,革法易化,而殷、周道興。漢初乗弊,而不改易,畜利變幣,欲以反本,是猶以煎止燔,以火止沸也。上好禮則民闇飾,上好貨則下死利也。
大夫曰:文帝之時,縱民得鑄錢,冶鐡、煑鹽。吳王擅鄣海澤,鄧通專西山,山東姧猾,咸聚吳國,秦、雍、漢、蜀因鄧氏,吳、鄧錢布天下,故有鑄錢之禁。禁禦之法立而姧僞息。姧僞息,則民不期於妄得,而各務其職,不反本何爲?故統一,則民不二也,幣由上,則下不疑也。
文學曰:往古,幣衆財通而民樂,其後,稍去舊幣,更行白金龜龍,民多巧新幣,幣數易而民益疑。於是廢天下諸錢,而專命水、衝二官。作吏近侵利,或不中式,故有薄厚輕重。農人不習,物?比之,信故疑新,不知姦真。商賈以美貿惡,以半易倍,買則失實,賣則失理,其疑或滋益甚。夫鑄僞金錢以有法,而錢之善惡無增損。於政擇錢,則物稽滯,而用人尤被其苦。春秋曰:算不及蠻、夷則不行。故王者外不鄣海澤以便民用,内不禁刀幣以通民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