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三十一 南齊書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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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2:07

列傳第三十一 南齊書五十

臣蕭子顯撰

文二王

明七王

文二王

文惠太子四男:安皇后生鬱林王昭業,宫人許氏生海陵恭王昭文,陳氏生巴陵王昭秀,褚氏生桂陽王昭粲。巴陵王昭秀字懷尚,太子第三子也。永明中,封曲江公,千五百户。十年,爲寧朔將軍、濟陽太守。鬱林即位,封臨海郡王,二千户。隆昌元年,爲使持節、都督荆雍益寧梁南北秦七州軍事、西中郎將、荆州刺史。延興元年,徵為車騎將車衛京師,以永嘉王昭粲代之。明帝建武二年,通直常侍庾曇隆啓曰:“周定雒邑,天子置畿内之民;漢都咸陽,三輔爲社稷之衛。中晉南遷,事移威弛,近郡名邦,多有國食。宋武創業,依擬古典,神州部内,不復别封。而孝武末年,分樹寵子,苟申私愛,有乖訓准。隆昌之元,特開母弟之貴,竊謂非古。聖明御宇,禮舊爲先,畿内限斷,宜遵昔制,賜茅授土,一出外州。”詔付尚書詳議。其冬,改封昭秀爲巴陵王。永泰元年見殺,年十六。桂陽王昭粲,太子第四子也。鬱林立,以皇弟封永嘉郡王、南徐州刺史。延興元年,出爲使持節、都督荆雍益寧梁南北秦七州軍事、西中郎將、荆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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