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氏杖䕃樓祠堂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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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07:10

王氏杖䕃樓祠堂記

宗法之亡也,以近世士大夫不講先王大宗小宗之義,有家祠而無宗廟也。葢!封建旣廢,古今之禮典懸矣。古者別子爲祖,繼別爲宗,非諸侯之庶子,則公子之始來在此國者,今亡之矣。繼禰爲小宗,五世而遷者則有之,而宗庶廟祭之制靡有存者。有人于此,宗支䌓衍,子姓富厚,一旦舉行大宗之法,訪求側微寒餓之一夫,舉族宗之,雖百世爲之齊衰九月,其可行乎?又有人于此,兄爲庶人,弟爲大夫,大夫主祖襧之祭,庶人幸得分其餕餘。今將使庶人以宗子立廟,大夫供其牲物,而庶人主其禮,曰孝子某爲介子某薦其常事,其又可行乎?時異俗殊,禮之窮而不得不變也久矣。眉山蘇氏知禮之變者也,謂先王制禮,獨小宗之法猶可施于天下,故爲族譜,其法皆從小宗。後世論宗法者,莫善于此,而世亦莫之宗也。

吾里司銓王兆吉氏,立世祠于虞山之南軒,祀高祖竹溪公而下四世。復搆樓于西偏,列祀同堂兄弟十一人。以小宗之義考之,自兆吉立祠,則竹溪公爲高祖祠。守竹兄弟則繼高祖與三從兄弟爲宗祠,山城兄弟則繼曾祖與再從兄弟爲宗祠。水濓。笠洲兄弟則繼祖與同堂兄弟爲宗祠,同堂以及方輪則繼禰與親兄弟爲宗,一身而事四宗,與大宗爲五。上下五世,粲然具列,以三爲五,以五爲九,備矣。親親尊祖,敬宗收族,無宗子之廟而有其廟,無適長下正之宗而有其宗,亡于禮者之禮也。昔者曾子問庶子祭而夫子之荅,則引子游之徒以正之。首其義不誣,于祭兆吉,其猶子游之徒與?申明眉山小宗之義,存宗法于旣亡,誰曰不宜?

惟王與我世爲婚家,年家祠中,同堂十人,狀貌魁然,衣冠儼然,吾猶及見之。我先君嘗曰:王、錢匹也,而王氏則滋大矣。向者墳墓之訟,韋布之宗老,鼓篋之小生,相率摩厲致死,墓門拱木,其氣欝然。吾叔父衰老受侮,王氏羣從,抗手扞禦,如墻而立。勢家逡廵目遁,婚姻孔云,吾未嘗不永歎也。吾錢氏能如是乎?先君殁四十餘年,而其言益信。余衰頺髦,忘慙負葛藟,于兆吉之請記也,有深嘅焉。謹識先君之遺言,以告司祏,而兼以示吾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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