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言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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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5:15
載言第三
古者言為尚書,事為春秋,左右二史,分尸其職。盖桓文作覇,紏合同盟,春秋之時,事之大者也,而尚書闕紀。秦師敗績,繆公誡誓,尚書之中,言之大者也,而春秋靡録。此則言事有别,斷可知矣。逮左氏為書,不遵古法,言之與事,同在傳中,然而言事相兼,煩省合理,故使讀者尋繹不倦,覽諷忘疲。
至扵史、漢則不然,凡?包舉,務存恢慱,文辭之記,繁富為多。
是以賈?、晁錯、董仲舒、東方朔等傳,唯尚錄言,罕逢載事。夫方述一事,得其綱紀,而隔以大篇,分其序叙,遂令披閱之者,有?懵然,後史相承,不攺其輙,交錯紛擾,古今是同。按遷、固列君臣扵紀傳,統遺逸扵表志,雖篇名甚廣,而言獨無錄。愚謂凢為史者,冝扵表志之外,更立一書。若人主之制册誥令,群臣之章表,移撽收之。紀傳,悉入書部,題為制册章表書,以?區别,他皆放此。亦猶志之有禮樂志、刑法志。又詩人之什,自成一家,故風雅比興,非三傳?取,自六義不作,文章生焉。若韋孟諷諫之詩,楊雄出師之頌,馬?之書封禪,賈?之論過秦,諸如此文,皆施紀傳。切謂冝從古詩例,斷入書中,亦猶舜典列元首之歌,夏書包五子之詠者也。
夫能使史體如是,庻㡬春秋,尚書之道備矣。?于寳議撰晋史,以為冝准左丘明,其臣下委曲,仍為譜注,于時議者,莫不宗之。故前史之?未安,後史之?冝革。是用敢同有識,爰立茲篇,庻世之作者,覩其利害。如謂不然,請俟來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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