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叟詩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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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15:17

陳叟詩集序

詩以言志者也。中有欲言,縱吾意言之,連章累牘而不厭。其多無可言,則經年踰月置勿作焉也可。詩三百有五,爲嘉,爲美,爲規,爲刺,爲誨、爲戒,皆出乎人心,有不容已于言者言之,非有強之者而後言也。後丗君臣燕游,輒命賦詩記事,于心本無欲言,但迫于制詔爲之,故其辭多近于強勉。若學士大夫用之贈酬餞送,則以代儀物而已。甚至以之置科目取士,限之以韻。其所言者,初未嘗出乎中心所欲,而又衡得失于中,冀逢迎人之所好。以是而稱之曰詩,未見其可矣。故夫作詩者,必先纒緜悱惻于中,然後寄之吟咏,以宣其心志。言之工,可以示同好,垂來丗。即有未工。亦足爲怡悅性情之助。不以人之愛惡而移。不因人之驅使而出。則學士大夫?不若布衣之自適。游覽之頃。縱吾意之所如。而言之不倦。此詠歌之樂。至于足之蹈之。手之舞之而未巳也。錢唐陳叟游于燕集。舟行所作詩。多至百首。誦其辭莫不有欣然自得之趣。不爲風格所限。蓋言發乎中。故志之所至。詩亦至焉。其視丗之驅使而出者逺矣。予故序之。而語以古詩人之旨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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