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忠肅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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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23:59

于忠肅論

孔子曰:可與立,未可與權。易之道正,或有過而中,則無之。中非權不得,而遭事之變,則尤難明景泰中,于忠肅公不爭易儲爲之解者日:公陰爭之而不敢暴也。或日:景泰有定國之功,有天下者宜其子孫。是皆未得公之心也。宋太宗挾傳子之私,而光美德昭,不得良死。季桓子有疾,命正常曰:南孺子之子男也,則以吿而立之;女也,則肥也可。桓子卒,康子卽位。旣葬,康子在朝,南氏生男,正常載以如朝,曰:夫子有遺言,南氏生男,則以吿於君大夫而立之。康子請退。公使共劉視之,則或殺之矣。方景泰帝決志易儲,爭者雖盈廷不足忌,而公則其身之所由以立也。勳在社稷,中外之人心繋焉。公有言,則心孤而慮變矣。帝之度量未必遠過宋太宗,而威權則十百於康子,是乃公之所心悸也。南城高樹之伐,殆哉,岌岌乎而敢輕試哉!魯昭公之出也,叔孫婼自祈死而不誅其司馬?戾,先儒病焉。不知婼之心,亦猶是也。春秋時,强家脅權而相滅者,無國無之,季氏之惡稔矣。其不動於惡,以國制於己,而昭公在外爲不足忌耳。若婼誅?戾,則季氏之慮變矣。非獨叔孫氏之憂,吾恐圉人犖卜齮之賊復興,而公衍、公爲不得復安於魯也。爲叔孫計,必力能誅季氏、定昭公,而後可加刃於?戾,故不得已而以死自明,此叔孫之明於權也。吾因正常而得于公之義,又因于公而得叔孫婼之心,故並論之,使遭變而處中者有以權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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