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増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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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00:01

范増論

漢用陳平計,間楚君臣。項羽疑范増與漢有私,稍奪其權。増大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爲之。願賜骸骨歸卒伍。未至彭城,疽發背死。蘇子曰:増之去善矣,不去,羽必殺増,獨恨其不早爾。

然則當以何事去?増勸羽殺沛公,羽不聽,終以此失天下。當以是去耶?曰:否。増之欲殺沛公,人臣之分也。羽之不殺,猶有君人之度也。増曷爲以此去哉?易曰:知幾其神乎!詩曰:如彼雨雪,先集維霰。増之去,當於羽殺?子、冠軍時也。陳渉之得民也以項燕,項氏之興也以立楚懷王孫心,而諸侯之叛之也,以殺義帝。且義帝之立,増爲謀主矣。義帝之存亡,豈獨爲楚之盛衰,亦増之所與同禍福也。未有義帝亡而増獨能乆存者也。羽之殺?子冠軍也。是殺義帝之兆也。其殺義帝則疑増之本也。豈必待陳平哉。物必先腐也。而後蟲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後讒入之。陳平雖智。安能間無疑之主哉。

吾嘗論義帝天下之賢主也。獨遣沛公入関,而不遣項羽,識?子冠軍於稠人之中,而擢爲上將,不賢而能如是乎?羽旣矯殺?子冠軍,義帝必不能堪。非羽殺帝,則帝殺羽,不待智者而後知也。増始勸項梁立義帝,諸侯以此服從,中道而弑之,非増之意也。夫豈獨非其意,將必力爭而不聽也。不用其言而殺其所立,羽之疑増,必自此始矣。方羽殺?子冠軍,増與羽比肩而事義帝,君臣之分未定也。爲增計者,力能誅羽則誅之,不能則去之,豈不毅然大丈夫也哉!増年七十,合則留,不合即去,不以此明去就之分,而欲依羽以成功,陋矣。雖然,増,髙帝之所畏也,増不去,項羽不亡,亦人傑也哉!經進。東坡文集事略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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